红网泸溪1月10日讯(通讯员 龙浩 杨向路) 因工资和交水电费的事情厨师和餐馆老板发生争执,进而发生打斗,打斗中厨师将老板打伤,1月10日,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彭某被湖南泸溪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湖南省保靖县的青年男子彭某在泸溪县一家餐馆当厨师,餐馆老板谢某租了一间房供彭某居住,彭某每月支付房里所用的水电费。2012年07月31日,彭某同餐馆老板谢某和老板娘王某因工资发生争执,彭某认为餐馆老板多算了其休假时间,多扣了其工资,而餐馆老板认为没有扣错,双方发生争执。
老板娘王某催促彭某交七月份的水电费,彭某因为被扣除工资的事情拒交。
2012年7月31日13时许,彭某决定不在餐馆做厨师,收拾衣服准备离开。在彭某租的房子外面,老板娘王某再次要彭某交付水电费,彭某很生气,跑到房间里面拿出一木棒,朝着老板娘王某做出要打人的动作,用手一把推开王某,拦了一辆的士往出城口方向开去。王某马上告诉谢某,两人拦了一辆的士追彭某。双方在出城口下了的士,进而发生肢体冲突,彭某从路旁的一家电焊加工店里拿来的一根钢筋将谢某打伤。经鉴定,谢某伤势构成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