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与四弟因琐事砍死二弟 当庭求死称生不如死

2010/12/7 17:41:15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李光勤的女儿告诉记者,9月12日一早,父亲李光勤从凤阳赶到肥东县民族乡牌坊村老家,回家后,看到鱼塘里的大蒜被人拔了,感到很生气。法庭辩论时,公诉机关认为在此案中,老四李光华处于次要的从属地位,应予以轻判。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可惜肥东县民族乡牌坊村李氏3兄弟不明白这个道理。今年9月12日中午,3人打斗中,老大、老四合力将老二砍死,而悲剧的起因竟只是因为几根蒜。昨天,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手足相残”的命案。

  面对赔偿被告动怒

  昨天下午3时许,法警将两名被告从羁押室里带出来。68岁的李光法由于身体不好,一直坐在轮椅上,57岁的李光华站在大哥的旁边,两人的精神状态不佳。在庭审过程中,两人态度不好,不太愿意配合法庭审理。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审理查明,9月12日上午,老四李光华和老二李光勤因琐事在李光华家发生争吵厮打,老大李光法赶来拉架,却遭到老二的殴打,老大非常生气,遂用酒瓶等物猛砸老二的头部,又拿了一把菜刀朝老二的胳膊、头部等部位连砍数刀。其间,老四一直抓着老二厮打,任由老大砸砍老二,直致65岁的老二伤重身亡。

  公诉机关认为李光法和李光华涉嫌故意杀人。

  庭审过程中,原告律师提出了包括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在内的共26万多元的附带民事赔偿。面对这些赔偿,大哥李光法表示:“要钱没钱,要命一条。我的眼睛都被他搞瞎了,我还要叫他赔偿呢!”话一出口,就引来了被害人女儿的怒骂。

  为几根蒜刀刃相见

  兄弟三人差不多都年届花甲,有多大的仇恨会让三人手足相残?昨日,原告律师在庭上透露该案的起因,竟然是因为种在李家共有的小鱼塘上的几根蒜。

  李光勤的女儿告诉记者,9月12日一早,父亲李光勤从凤阳赶到肥东县民族乡牌坊村老家,回家后,看到鱼塘里的大蒜被人拔了,感到很生气。于是,他找到大哥和四弟理论,想讨个说法,没想到却遭遇不测。

  庭审中,李光法对法官说:“我现在生不如死,希望你们判我死刑。”而老四李光华则表示自己是文盲,请求审判长从轻判处。

  法庭辩论时,公诉机关认为在此案中,老四李光华处于次要的从属地位,应予以轻判。原告律师对此持否定态度,建议判处二被告死刑。被告辩护人则认为被害人对惨案的发生存在过错,并且被告是在自首的途中被捕获的,考虑老年人犯罪等因素,希望法庭能够予以轻判。本案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聂忠霞 本报记者 袁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