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上叫卖自己肾器官称为还债

2010/12/21 17:01:12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草案增加条款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草案规定,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也将按上述规定处罚。

  自称做生意血本无归,银行天天催债

  男子网上叫卖肾脏 劝都劝不住

  “网上有个男娃娃要卖肾,我说了好久都劝不住他。”昨日,贵阳市民吴先生拨打本报百姓新闻网6757777称自己在贵州信息港夜郎论坛上看到一个年轻男子在网上公开叫卖自己肾器官的帖子,吴先生表示,与该男子取得联系后他一直劝解该男子,但对方对于他的劝解表示感谢却并不接纳。

  自称卖器官是为了还债

  根据吴先生提供的信息,记者在网上看到卖肾男子在网上发的帖子,该男子在帖子中除简单介绍了自己的年纪,性别等自身条件外还表示,自己做出出卖肾脏的决定实在是迫于外债压力,同时,帖子中还写了七条条款给需要肾脏器官的人,而这些条款的字里行间都表现出该男子目前经济紧张,急需钱财的现状。记者看到该贴是昨日凌晨1点左右发出的,目前已有40余人浏览,两人回复。

  根据该男子在帖子中留下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到了该男子。在交谈中,该男子称自己姓张,今年28岁,是贵阳人,目前从事管理工作,一个月有两千元左右的工资。

  “家人都有病,我又刚参加工作,现在又欠着外债,实在负担不起。”张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家里经济比较困难,属于父母低保户体弱多病,因为担心有天父母需要住院治疗而自己却没有能力支付,所以他一直想着能做点生意赚点钱。

  前段时间,他借了一些钱,又从银行卡里透支了一部分,跟朋友一起做生意,哪想最后却血本无归,欠银行的一万二千块钱已快五个月,最近银行天天打电话催他还款,他再不还款,就要被起诉,为了还款才出此下策。

  一个肾他只要六万块钱

  “我只要六万块钱。”对于所捐肾脏的价格,张先生表示,自己的底线是六万,但是如果是贫困家庭需要肾脏,自己还可以少许降价。

  “要不是走投无路,没有人会卖自己的器官。”交谈中,张先生表示,因为自己之前做错过事情,现在亲戚朋友对自己避之不及,根本不能从他们那里借钱,自己又欠着银行的债,想从银行借钱也是没有指望了,而最近家人的病情又有恶化的征兆,所以,一个多星期前,在朋友的建议下,自己才想到卖自己的器官,于是在网上发帖。

  说自己不值得同情,拒绝媒体帮忙

  “我是个男人,我要靠自己。”张先生表示,自己并不是病患,只是因为自己的鲁莽,才导致了今天的严重后果,作为一个男人,自己无法接受别人的帮助。

  张先生表示,自己并不是对未来失去希望,在生活中,自己也并不颓废,现在只是为了解决眼前问题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在我国,人体器官只能是捐赠,不可以进行买卖的。”北斗星律师事务所的贾律师告诉记者,在我国,器官的捐赠属于一种无偿行为,任何人不能借此进行买卖,私下进行的器官买卖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刑法拟增设“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罪”

  我国现行法律中还没有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罪,只有卫生部的禁止性规定。目前出现的人体器官黑市猖獗的现象,已经引起立法机关的高度重视,正在征求公众意见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增加了“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罪”,明确将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草案增加条款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草案规定,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也将按上述规定处罚。

  草案规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也将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