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收房时和中介起纠纷致15户房客无家可归

2011/1/8 12:53:16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房东收房时和中介起纠纷,并带人拆除了房内的隔断,导致15户房客昨日无家可归,只得将行李堆放在楼道里。记者了解到,房东马女士于2010年将房屋出租给上海朗乐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乐”),朗乐再将房屋出租给15户房客。

  本报讯(夜线报道组)房东收房时和中介起纠纷,并带人拆除了房内的隔断,导致15户房客昨日无家可归,只得将行李堆放在楼道里。今天上午,房东、房客和中介三方仍在协调此事。

  昨晚8时许,东花市北里西区23号楼A座四层的楼道内,堆满了大包小包、锅碗瓢盆、铺盖卷等物品,十几名房客愁眉苦脸地坐在包上、地上,商量着晚上去哪儿住宿。

  房客刘女士指着一间敞开的屋子说,他们租住的房间于前晚被房东带人拆了,房东还找物业断掉了水电,他们只得卷起铺盖搬到楼道内等候。据介绍,租户前晚一直和房东、物业、中介等协调此事,并报了警,整夜没睡觉。

  记者了解到,房东马女士于2010年将房屋出租给上海朗乐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乐”),朗乐再将房屋出租给15户房客。

  2010年12月7日,房东马女士贴出通知称,由于朗乐拖欠其房租长达37天,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拖欠房租超过30天,租赁合同自动解除。马女士欲收回房屋,并通知租户尽快和朗乐联系,但15户房客仍在房内租住。

  2010年底,马女士将房屋出售,并于2011年1月6日晚,带人将房屋内隔断和装饰拆除。

  昨晚,负责处理此事的朗乐工作人员郝先生承认,确实超过30天未交纳房租。但朗乐不交房租是因为2010年10月听说马女士要卖房,与马女士一直沟通未果,不知道房租是交给老房东还是新房东,所以房租一直拖欠着。

  昨晚,租户自行找了住宿的地方。

  目前,租户要求朗乐帮忙安排临时住处或退房租,但被朗乐以尚未和马女士解决完纠纷为由而拒绝。朗乐要求马女士赔偿拆除的隔断、装饰等费用,并希望能继续租赁此房。

  截至记者发稿时,马女士一直未接听记者的电话,也未回复记者的短信。今天上午,三方仍在协商解决此事。

  律师说法

  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的张志强律师表示,如果马女士和朗乐签订的合同中,有“拖欠房租超过30天,租赁合同自动解除”这一条,那么基于朗乐拖欠房租的事实,双方的租赁合同就已解除。朗乐称“不知道将房租交给谁”的说法站不住脚。

  张志强认为,无论是该房出售前的房东马女士,还是出售后的新房东,都不应强行拆除屋内设施,而应该和朗乐协商,给租户腾房的期限。

  此外,房客有权诉诸法律,要求朗乐安排住处,还可以要求朗乐退还未实际履行的租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房间被拆,租户只能把行李放在楼道里摄/记者郭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