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汉宇)村内流转外包土地所获收益,6年来一直没有分配给村民。顺义区杨镇松各庄村多名村民称,村内流转外包的1000亩土地收益,均未按规定分给村民。
昨日,松各庄村村主任李宝申称,村民应获的收益经村委会同意,已用于村内农田水利建设。对此,杨镇镇政府表示,将督促村委会兑现拖欠村民的钱款。
村民:被拖欠百万元分红
多名村民称,松各庄村共有土地2400余亩,2005年起村委会将1000亩土地用于流转外包,其中100亩留作村里机动地,并约定其余900亩土地外包收益的70%均分给村民,30%作为村委会公积金。
“至今村民一分钱也没分到,那些钱去哪儿了?”村民柳先生等人说,2005年村里土地刚开始进行流转外包时,每亩土地每年的承包款为200元至500元不等。
随着土地价格的不断提高,去年每亩土地的承包费已上涨到400元至800元。
村民们说,村委会6年来拖欠村民过百万元。
村委会:钱款用于村里建设
松各庄村委会主任李宝申认可村民说法。
他称,村内的土地外包后所获钱款,确实没有分配给村民,“都用在村里农田设施的建设和维修上了。”李宝申说,这是经村委会开会决定的,也通过了村民大会同意。
该说法遭到村民否认。
昨日,杨镇镇政府相关人员表示,松各庄村应分配给村民的钱款的确经村委会同意,用于村内农田水利建设。镇政府将督促村委会兑现拖欠村民的钱款。
■ 专家说法
应向检察院举报村委会
昨日,三农问题专家、河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李昌平表示,村集体土地流转外包后,所获收益应按照当时与村民之间的约定进行分配,村委会无权挪用村民应得收益用于其他项目。
“村委会成员开会同意也不行,除非经过全体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李昌平说,同时松各庄村委会应得的土地外包的30%钱款,在具体开支上也应征得村民代表大会同意。
李昌平认为,松各庄村委会未经村民同意挪用村民应得收益涉嫌经济犯罪,他建议村民向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