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余皓 实习生张琳丽 周宁 卫茜) 因不满同村七旬老翁夜敲儿媳窗户,新洲一名六旬老汉持刀杀人。昨日,武汉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对行凶老汉江某判处无期徒刑。
江某今年60岁,家住新洲邾城街,身有残疾,儿子在外打工。去年3月18日晚,他看到70余岁的老翁姜某正在用手敲儿媳窗,大怒之下与其争执扭打,后拿出随身携带的劳作用的尖刀,将姜某刺死。案发后,江某主动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