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陆涛)来汉游玩的张小姐在汉口大智路一家宾馆住宿时,发现留在宾馆房间价值万元的金首饰不见了。日前,她来到宾馆找老板索赔,但老板称张小姐此前并未告知自己有金首饰,拒绝赔偿。
据张小姐介绍,8日上午,她和男友来武汉游玩,当天就在大智路一家城市旅店住下,并将行李包放在房间内,两人外出游玩。临走前,张小姐的金项链和耳环放在包里,包放在房间的桌上。见一名保洁员打扫卫生,张小姐便要求其帮忙整理一下房间。当天下午3时,张小姐回房间时,发现包内金项链和首饰不翼而飞。
城市旅店老板称,张小姐入住酒店时事先并未告知携带有金首饰。如今说首饰丢了,店方毫不知情,无法承担责任。
“顾客携带物品都要告诉你们吗?”面对张小姐的质疑,店负责人称“并不一定要说,但不申报丢了贵重物品谁说得清楚”。
由于张小姐丢失的贵重物品无法取证,双方至今交涉无果,张小姐只得选择报警。张小姐称,她并不指望能找回金项链和耳环,但希望以此为戒,提醒其他顾客住店要注意随身携带好贵重物品。
目前,警方正在调取宾馆监控录像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