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潜入江中打捞沉船物品被判盗窃

2011/2/24 10:37:15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记者赵文明 阮占江 通讯员吴敏 看到湘江河面上的警示浮标,知道河底有沉船,吴某等3人便结伴前往打捞“宝贝”。考虑到被盗物品均已被收缴并发还给被害人,且吴某3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故作出上述判决。

  本报株洲2月23日电 记者赵文明 阮占江 通讯员吴敏 看到湘江河面上的警示浮标,知道河底有沉船,吴某等3人便结伴前往打捞“宝贝”。近日,这3人被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株洲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0年4月19日,朱某的一艘挖沙船在株洲县平山乡红石村湘江水域被一艘自卸泊船撞沉,他向海事局报案后,海事局工作人员与朱某一同到沉船地点设立“浮标”以示警戒。吴某等3人看到这一“浮标”,便动了捞财念头,3人驾船到沉船地点“勘察”,被朱某的亲戚张某发现。吴某3人不听张某劝阻,多次驾船打捞沉船物品,其物品后来被公安机关收缴,经株洲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其被盗物品价值为14824元。法院审理认为,吴某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被盗物品均已被收缴并发还给被害人,且吴某3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