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吹电扇起争执扎死工友

2011/2/27 2:21:21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记者 张媛)为了房间内电扇的摆放位置,男子数次与他人发生争执,最终用刀将对方扎死。据高钢称,当时屋内只有一台电扇,他想把电扇放在房屋中间,结果遭到了过某反对,二人发生争执。

  本报讯 (记者 张媛)为了房间内电扇的摆放位置,男子数次与他人发生争执,最终用刀将对方扎死。近日,一中院对此案宣判,被告人高钢获刑10年。

  事起争抢风扇

  46岁的高钢与36岁的被害人过某都是来京打工人员,二人一起租住在旅馆的房间。

  据高钢称,当时屋内只有一台电扇,他想把电扇放在房屋中间,结果遭到了过某反对,二人发生争执。

  随后,他去超市买了把菜刀,准备做饭用,不料刚回到房间就被过某看到,还遭嘲笑“就这点能耐”,并被夺去菜刀。此时,旅馆老板发现二人不对劲,将二人房间调开。十多天后,两人再度发生冲突,高钢用木棍打了过某。

  两人持刀互殴

  2009年8月20日6时许,高钢与过某相遇后再次发生互殴,最终过某中刀身亡。

  据高钢称,当时他在大兴区黄村镇劳务市场门口找活干,突然被过某打了一拳。随后,过某拿出一把菜刀,高钢从路边小吃店抄起一把尖刀,双方发生互殴。

  据法院审理查明,过某持菜刀砍击高钢的头部、背部等处。高钢持尖刀扎刺过某的颈部、胸部等处数刀,刺破过某左肺、肺动脉,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

  经鉴定,高钢所受损伤为轻伤。

  被害人存过错

  庭审时,高钢的辩护人认为,高刚属于正当防卫。

  法院认为二人发生互殴,双方都具有侵害他人的主观故意,故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高钢在互殴过程中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具有重大过错,可对高钢予以从轻处罚,因此判决被告人高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同时,鉴于过某对案件的发生存在过错,法院减轻了高刚的部分民事赔偿责任,判决附带民事赔偿金额为1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