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妻自缢引发遗产诉讼 10月大女婴成被告

2011/2/28 17:37:15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硕士丈夫段碧海将博士妻子王娟利杀害后,自己在楼上上吊自杀,制造了去年底震动京城的远洋山水小区丈夫杀妻自缢命案。大兴李磊灭门案因为纠结了夫妻财产分割、继承权利、死亡顺序、人身赔偿等问题,使得李磊的遗产继承极其复杂。

  硕士丈夫段碧海将博士妻子王娟利杀害后,自己在楼上上吊自杀,制造了去年底震动京城的远洋山水小区丈夫杀妻自缢命案。记者今日获悉,为了解决遗产继承问题,女方父母已将男方父母起诉至石景山法院。由于涉及房产归属、死亡顺序、孩子抚养权等一系列问题,此案中遗产继承的复杂程度堪比大兴李磊灭门案。此外,女方父母还以捏造不实报道为由,起诉《知音》杂志。

  继承官司最纠结

  夫妻双亡 10月女婴成被告

  去年11月21日晚8时40分左右,远洋山水小区南区29号楼11层住户段碧海,将妻子王娟利杀害后,从11层爬到27层上吊自杀。撇下了双方父母和一个6个多月大的女婴。

  两人死前都没有立下遗嘱,因此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双方父母和年幼的孩子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事发后,女方父母提出与男方父母协商小孩抚养、继承等相关问题,男方父母拒绝。女方父母遂起诉亲家,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大兴李磊灭门案因为纠结了夫妻财产分割、继承权利、死亡顺序、人身赔偿等问题,使得李磊的遗产继承极其复杂。而此案中,虽然死亡两人,但麻烦也一点都不少。

  第一,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继承官司的第一个麻烦。王娟利家属的代理律师、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孙凤菊律师告诉记者,由于父母双亡,孩子住所地的居委会又不敢轻易出具指定监护人的证明,因此10个月大的孩子处于既没有行为能力,又没有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的尴尬地位。

  当事人在继承权纠纷立案时,因孩子没有被确定抚养权归属,谁也无权替孩子主张权利、争取利益、甚至是代管最后判决确定的所得遗产。所以女方的父母无权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孩子列为原告。但是作为继承人的权利又不能被剥夺,在法院的建议下,只好暂列孩子为被告。因而孩子成了本案中年龄最小的被告。

  第二,夫妻二人的财产还不明确。远洋山水的房子是男方婚前付首付购买,但婚后双方共同还清贷款。在此情况下,法院如何认定房产的性质,直接影响遗产的分配。

  第三,杀害死者的凶手将丧失继承权,因此,如果丈夫先把妻子杀害,丈夫将丧失继承权。女方婚前财产及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将由女方父母和孩子继承。反之,如果妻子没当即死亡,而是在丈夫自杀后才死亡。那妻子对丈夫的财产享有继承权。也就是说,男方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先由妻子、孩子、男方父母继承,妻子所继承的遗产,加上其个人财产和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则作为遗产由女方父母和孩子继承。

  这两种分配方式,比例会不一样。但法医无法给出两人死亡的明确时间,死亡顺序无法确认,继承分配方式如何选择,也会是案件的一个焦点。

  连环诉讼待启动

  女儿被杀 伤心父母欲索赔

  由于孩子目前没有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孙凤菊律师表示将在开庭时,向法院提交增加确认抚养权诉讼请求的申请。原则上,父母离婚,孩子会判给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一方。但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孩子应由谁监护呢?爷爷、奶奶与姥姥、姥爷对于女婴有同等的抚养权利和义务。事发时男方家属在北京,现在也实际抚养着孩子,而原告方认为孩子由他们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如何选择,法院会作出综合判断。

  孙凤菊律师认为,由于段碧海生前实施杀害了妻子的行为,由此产生了加害人生前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债务,应该首先确定对被害人的家人进行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数额,这其中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数额之后,才能确定遗产数额。段碧海的父母是法定继承人,因此把段碧海的父母列为被告进行人身损害赔偿是没有问题的,无论赔偿数额的多少,都以被继承人的遗产数额为限。“法院仍然希望先解决继承案件,确定各方继承数额。王娟利的家人再向继承了段碧海遗产的继承人,以遗产数额为限主张索赔。”因此,案件如何进展,尚有不确定因素。

  《知音》报道遭质疑

  主张侵权 女方家人提诉讼

  丈夫不顾父母和孩子,杀妻自缢。毋庸置疑,这其中一定有什么家庭矛盾和纠葛。只不过,两位当事人都已不在,无法确定事发一刻到底发生了什么。

  《知音》杂志刊登了一篇数千字的报道讲述了远洋山水命案,着重描写了家庭矛盾和婆媳不和等。记者查阅了这篇文章,文中对妻子王娟利的描写给人感觉是蛮横无理,脾气凶悍,顶撞难为婆婆,事发前因让婆婆洗衣服和丈夫发生冲突、厮打,最终发生惨案。

  虽然并未使用当事人的真实姓名,但时间、地点、梗概等都与命案相同。此文在网上以“远洋山水29号楼夫妻陨灭的***!”为题传播,不少网友据此对女主人公大加指责。

  看到报道后,王娟利的妹妹又在网上发表了一篇与《知音》完全不同的文章,为姐姐叫屈。妹妹认为姐姐为人处世善良随和,处处忍让婆婆。而姐夫一家重男轻女,姐姐就是因为生了女儿被嫌弃,受挤对,最后成了受害者。

  因认为《知音》报道明显带有倾向性和捏造不实内容,王家人已经将起诉材料递交法院,要求杂志社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失。

  本报记者 孙莹J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