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 (通讯员李明君 记者 李世武)偷了自己家亲人的东西,算不算“偷”?答案很肯定——算!日前,济南平阴的一名小伙子为了“兜风耍帅”心怀鬼胎偷走了自己叔伯大爷家的一辆摩托车,对方失窃报案后,小伙子以为偷自家亲友不算“偷”,大不了赔点钱,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日前,法院还是依法以盗窃罪将其判刑。
家住济南平阴的张某是个二十刚出头的小伙子,最近他喜欢上了骑摩托车,因为他觉得开着车兜风,看起来很帅。自己家没有摩托车咋办为了过车瘾耍耍帅,他很快将主意打到了自己叔伯大爷的身上,因为他发现叔伯大爷家买了一辆新摩托车,感觉开车兜风肯定过瘾,但又怕大爷不会让他骑,他就想到偷开,以为即使发现了也不过是“自家”的私事,还给大爷也就算了。于是一天夜里,张某悄悄将大爷家的摩托车推出。大爷家人第二天发现后,便向公安机关报了警,这样本来想玩玩就还车的张某却又害怕公安机关追查,始终没敢还车。此案虽经公安机关侦破,但摩托车已被张某摔坏,经委托有关部门评估,此车价值3200元。张某怕事情变大,主动赔偿了大爷家3600元,心想此事也就到此了结了,可是没想到,自己还是被公安机关移交到检察院,以盗窃罪被公诉。
日前,此案经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秘密窃取他人财产,长时间占有,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张某归案后积极进行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判决,遂一审以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被判处罚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