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宋某在海淀法院受审 摄/通讯员李森
砖头冒充“单反”先骗钱后扎人
怕假货被识破起杀心 一人被控诈骗及故意杀人罪
本报讯(记者 李奎 实习生 张杰) 用砖头冒充相机骗取佟先生11万元后,因担心被识破竟持刀要杀死对方。昨天下午,海淀法院审理了宋某涉嫌诈骗、故意杀人一案。
今年23岁的宋某和赵某(另案处理)原本都在中关村合伙做单反相机生意,宋某在很多公司“扎”了不少货,但出售相机后又收不回货款,整天被追债。
2010年8月5日,在赵某的提议下,二人决定用砖头冒充相机诈骗钱财。
第二天,宋某伙同赵某在佳能相机盒内装入砖头,冒充高级单反相机,将5台假货与另外2台真货一同出售给佟某,骗取佟某11万余元货款。
宋某害怕佟某识破***,就叮嘱佟某说这批货不要卖,他会尽快收回来。但佟某称已经有客户想买,自己准备出手卖掉。
2010年8月9日,宋某因害怕败露,将佟某约至中关村附近一小区。在佟某汽车内,宋某上演了“谋财害命”的一幕。
据事主佟某说,坐在副驾驶位子上的宋某突然一手搂住他的脖子,一手持刀扎向他的颈部。他下意识闪了一下,但还是被扎伤。
佟某挣扎脱身下车后,宋某追了出来大喊“我一定要杀死你”,但被旁边的保安阻止。
在庭审中,宋某噙着泪水为自己辩解:“那天我约他,就是想买回我的假货。我拿刀只是吓他,并没有杀害他的意思。”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