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8岁的小玉(化名)因一个“后下腰”动作导致下肢瘫痪,一个幸福的3口之家从此失去欢乐,随之而来的是难以承受的医药费和护理费。
历经一审二审败诉,今天下午,小玉与北京市朝阳区芳草地国际学校(原芳草地小学)生命权、健康权等纠纷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再审开庭。
案情
宿舍“后下腰”8岁女孩瘫痪
2002年6月27日晚,朝阳区芳草地小学二年级学生小玉在宿舍床上做“后下腰”舞蹈动作时不慎摔倒,后背磕在床边上。随后,小玉出现腿疼、发麻,无法行走等症状,学校连夜将小玉送到中日友好医院救治。
经X光拍照诊断,医生认为小玉病情严重,建议到儿童医院就诊。
28日凌晨2时,小玉被送到儿童医院。医生诊断为脊髓损伤(外伤所致)。随后,天坛医院、积水坛医院、北京神经外科会诊中心等多家医疗机构分别作出“脊髓损伤”的诊断结论。
没想到,一个动作让小玉瘫痪在床上。
两次开庭均败诉今天案件再审理
事发后,小玉父母与学校多次协商赔偿,协商不成之下,2003年1月,小玉将芳草地小学起诉到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及相关费用共计230万元。
法院委托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以下简称鉴定研究所)先后两次对小玉脊髓损伤原因、伤病关系及伤残程度进行鉴定。但两次鉴定均认为不能认定小玉脊髓病变为外伤(下腰)所致。
2005年4 月6日,朝阳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小玉的诉讼请求。同年10月,二中院维持了朝阳法院的判决。
小玉不服,提出申诉。同时,她又向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和北京市华夏物证鉴定中心提出鉴定申请。
这两家司法机构作出的鉴定与此前结论正好相反,认为小玉双下肢截瘫与“下腰”动作有直接因果关系。这也成为该案再审的重要法律依据。
今天下午,该案将在二中院再次开庭审理。
对话·小玉
“后下腰害了我!”
“要是能够回到以前,我再也不做后下腰了,后下腰害了我!”小玉认真地对记者说。
此前,记者采访过小玉。当时的她梳着两条长长的辫子,一脸天真无邪,全然不解这事的严重后果,讲述事情经过时口气轻松,好像在说别人的事。
9年后,小女孩已经长成大姑娘,17岁的花季年华,她看上去心事重重,一脸茫然。9年间没变的是她仍旧天天与病床为伍,离不开人照顾,下地走路重新回到课堂的美好愿望成了遥不可及的梦想。
小玉和家人都相约不再提起出事那天的情况,以免引起痛苦。因为有过采访,小玉破例对记者再次讲述了事发当晚情况。记者发现,即使是细节,也与9年前丝毫不差。她说:“忘不掉的夜晚,每一个细节都刻在脑子里。”
小玉回忆,那天体育老师曾带领同学做“后下腰”动作,做得好的奖励一个气球,她没得到奖励。晚上她就和同学在床上练习,后弯腰时没站稳,重重摔在了床帮上……从此,她再也没有站起来。
对话·父母
9年病历装满三大包
小玉的家原本幸福。妈妈马女士原是美术教师,爸爸高先生原为某画院的工作人员,现是某杂志社的编辑。
夫妻望女成凤,每天带着她参加绘画、舞蹈、唱歌和书法学习,从幼儿园到小学都尽可能选择中意的。他们看中了芳草地小学有大量外籍学生,既能方便学习外语,又能让孩子开阔眼界。
该校实行封闭管理,学生要住宿,他们担心孩子从没离开过他们,这么小住校不行。马女士悔不当初:“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小玉出事后,夫妻俩带着她四处求医。他们特意制作了一份专家名单,9年间找过40多位专家。9年间,小玉看病的单据和病历装满了三大包,记者拎了拎,每个包都有20多斤重。“这9年,我们为孩子看病花了近百万元。”他们说。
●妈妈:即使躺着也让她干干净净
马女士打开家中唯一的衣柜,里面存放的不是衣服、被褥,而是满满一柜子尿不湿。马女士说:“都是给小玉用的。”
小玉喜欢干净,但受伤后住院时有一次她大便失禁。她是病人没人怪她,但她自己气得大发脾气,不吃不喝。马女士为此心疼很久暗自发誓,再也不让这样的事发生了。
马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小玉伤后一直用尿不湿,一包尿不湿20多元钱,一天用一包,一个月就是600多元钱,一年7200元,9年下来就是6.48万元。
这笔开支不小,小玉让妈妈改用便宜的替代品,妈妈说:“不会再让你受委屈。”
●爸爸:为省钱自学针灸给女儿治病
在马女士的家中,记者看到一本厚厚的《脊髓损伤基础与临床》。小玉出事后,夫妻俩阅读了大量有关脊髓损伤与康复方面的医学专著。“久病成医,现在称我们半个专家也不为过。”马女士说。
起先,小玉在香山一家医院做针灸治疗。每周一次,往返光打车就要100多元钱。为省钱,高先生决定自学针灸为小玉治疗。
隔行如隔山,原来是书生的爸爸为了练习针灸,跟着医书和光盘在自己身上行针,经常把自己扎得青一块紫一块的。为了记住行针的穴位,每当大夫给小玉扎针时他就在自己身上偷偷做记号。就这样,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高先生终于可以给女儿扎针治疗了。
再审
3口之家盼获赔
如今,小玉定时在北医三院做康复。为便于就医,他们租住在医院对面,一家人的生活就是看病、打官司。
马女士说,根据生育政策可以生二胎,但他们为了小玉决定不再要孩子。
目前全家只有高先生工作,小玉每个月的治疗费和生活费要3000元,租房及日常开支需要3000元。夫妻俩将生活支出压到最低,能不买的就不买,能不吃的就不吃。
为了多挣钱,高先生在单位抢着出差,别人不愿去的地方他都去。“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不敢有病,不敢休息,否则天就塌了。”马女士说。
他们一连雇过7个人照顾小玉,都是干不了几天就走了,太累了。马女士放弃工作照顾孩子,原本身体很好的她,现在患有严重的糖尿病,每天都要打胰岛素。
除了身体上的劳累,一波三折的官司也让夫妻俩夜不能寐。在他们看来,小玉明明是因受伤导致瘫痪,可鉴定机构却鉴定为“因病所致”。
再审给家庭带来希望。“祈望有个好结果!”马女士说。
记者走时,小玉伸出右手做出一个“V”字形的胜利手势,这是她一家人的期盼。
●校方表态
对孩子已尽到责任
在一审二审的答辩状中校方认为,孩子身体感到不适后,学校积极联系家长,将孩子送到医院急诊,救助及时、措施得力,尽到了对孩子的教育服务和委托监护的义务。
同时,学校在孩子身体患病后,为其在医院的治疗及所需费用上予以积极的支持和援助,不仅积极组织学校捐助,还借给过家长几万元钱。
家长所称的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课外活动中会出现危险的可能性采取放任的态度、管理不善以及安全措施不完备等,不是事实。
校方不同意索赔请求。
本版文/特稿记者 秦胜利 记者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