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妈妈2万元卖掉儿子后与网友私奔

2011/5/19 9:29:43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2月16日,常州市区飞龙桥附近,一个17个月大的幼儿多多突然失踪,孩子的母亲也不见了,两年前正是她未婚先孕生下了多多。直到下午3点,一辆红色面包车停在枞阳县公安局大院内,原来章某的父母抱着多多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了。

  2月16日,常州市区飞龙桥附近,一个17个月大的幼儿多多突然失踪,孩子的母亲也不见了,两年前正是她未婚先孕生下了多多。是孩子的母亲带着孩子离家出走?还是被人胁迫绑架?常州警方迅速展开追查,发现失踪男童竟然是被他亲生母亲以2.18万元拐卖。随后,男童母亲跟新认识的网友私奔至内蒙古躲了起来。

  今年春节过后,公安部在全国组织开展打拐专项行动,常州“2·16”男童失踪案案情重大,随即被公安部列为全国打拐行动督办大案,要求限期侦破。常州警方在两个多月时间里,辗转四省区行程两千公里全力营救被拐男童。昨天,快报独家采访,了解到这一起不同寻常的儿童拐卖案件的侦破始末。

  □通讯员 汗新 晓白 快报记者 葛小林

  17个月大的男童离奇失踪

  事情发生于2月16日的晚上,45岁的四川来常女子王某下班后,没有看到小外孙多多像往常一样在家门口玩耍,走进家门后四下寻找,还是没有。当晚10点半,王某在收拾衣橱时,发现女儿小美和小外孙多多的衣物同时都不见了。

  多多是跟着女儿一起走的?王某马上拨打女儿的手机,却始终关机。直到第7天,女儿电话才终于打通。王某说,“我等了一个星期,给女儿的电话估计没有一千也有八九百个,几乎是一有时间就打。有好多次,电话打通了,女儿就是不说话,或者接了又挂掉。”

  那一周,对于王某来说真是煎熬,她老是在想,会不会他们母子两人同时被坏人骗走或者绑架了?

  “直到有一天女儿终于接了电话,她说已把小孩给别人养了。一会这样,一会那样……我听见旁边一个女的在教她这样讲。”于是,王某赶到三井派出所紧急报案。

  两天后,警方从小美的一篇QQ日记上找到了线索:“宝贝,对不起!我希望你过得开心、快乐、幸福,有个那么好的家庭接受你,我也好安心,从你交给别人那刻起,你再也不属于我了。”

  根据QQ日记的归属地位置,办案***先后赶赴呼和浩特和深圳一路追踪,4月15日,终于在深圳郊区的一处出租房内找到了孩子的母亲小美。据查,现年23岁的四川女子小美对她贩卖自己儿子多多、非法获利2.18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小美对警察说,“把小孩送出去,是考虑到那边家庭状况,有爸爸妈妈在身边,可以拥有父爱、母爱,可能会过得幸福一点。”

  未婚先孕,单身妈妈2万余元卖掉亲生儿

  小美原先在常州市区一家网吧做服务员,2008年夏天,她在网上结识了一个四川网友梁某,两人随即见面并频频约会,当年年底,他们搬到一起同居。可他们还没有做好思想准备,一个新生命就已在小美的肚中孕育了。2009年10月,小美生下了一个健康活泼的儿子多多。

  然而,孩子出生后,这对未婚同居的年轻男女的关系也逐渐恶化,因为都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责任,小美和梁某几乎每天吵架,发展到最后,梁某干脆扔下同居女友和儿子,不告而别。那时候,多多还不满一岁。

  才20出头的小美带着一个孩子,其实她也还是个孩子。因为多多,她很多时候不得不拒绝朋友们的邀请,不能一起去唱歌跳舞,一起去玩通宵网吧,一起看电影。有很多时候,她巴不得孩子都在睡觉,那样她就可以有自己的时间,可以跟朋友们发短信聊天了。

  这样的日子,带着一个“累赘”,她受够了。2月16日,小美瞒着自己的父母,以2.18万元的价格将多多拐卖出手后,又与其网友私奔到呼和浩特,并于两个月后被常州警方从深圳找到。

  常州警方跨省寻娃

  因为拐卖孩子时,对方不肯透露真实的身份信息和实际的居住地址,小美只知道买自己的孩子回去抚养的是一对安徽夫妇。那么,警方想要找回孩子,就要先寻找到那对安徽夫妇。

  4月21日上午10点,常州新北区三井派出所专案组***全力去营救已经被拐卖两个月的男童多多。当天警方还通知了多多的母亲和外婆参与营救行动,多多离家两个月时间里,他的外婆王某每天以泪洗面。一开始,小美不愿意同行,***说,“你看,你妈又掉眼泪了,小孩是你亲生的,是你身上掉下来的肉啊!”

  ***出发后,直接从沪宁高速公路赶往苏州相城区。因为经过前期走访调查,拐卖交易的中间人是和小美一起打工的小姐妹吴某,吴某也是通过其他老乡结识那对安徽夫妇的。吴某只知道买孩子的章某可能是苏州一家服装厂老板。

  终于找到买下孩子的安徽人

  当天中午12点,***带着当事人来到苏州相城区,经当地警方协助得知,该区工业园内共有两家服装厂,但没有一个老板姓章。于是警方扩大调查范围,4月22日上午,小美终于从两家服装厂内的3000多名操作工中,认出那名男子就是花钱收养多多的安徽男子章某!章某当时就说,“公安找到我,我心里早已有预感了,这个小孩不属于我的,这个小孩再躲,户口也没办法。

  章某交代说,自己已经37岁,和老婆结婚12年都没有生育。在年迈父母的压力下,章某从2010年起,就在老家四处托人,并且放出消息说“服装厂老板重金求子”,只要介绍健康的孩子给他们抚养,就可以得到丰厚回报。今年春节前,章某终于等到了好消息。“我一个亲戚说他们村上有人知道一个外地女孩,抱着孩子想给别人抚养,我那个亲戚就打电话给我妈妈,我妈妈和我就一道到那里去了。”那天,他出了2.18万元钱,将17个月大的男童多多抱回家后,立即喜欢上了这个孩子,并且尽自己最大能力照顾他,不仅购买高档奶粉,还每天熬排骨汤鸡汤给他喝,在他心目中这个孩子完全就是天赐的宝贝。

  章某说,“刚抱回家我对他就有感情了,我不是属兔的吗,今年又是兔年,感觉真的是天意,抱了一个好小孩回来,小孩让人喜欢,每个人都高兴。我就叫他天意。”不过,警方向章某指出,他盼儿心切可以理解,但是拐卖孩子就是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的《收养法》规定,收养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去登记申领,然后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收养权。

  孩子藏在哪里

  安庆深山里没找到

  当天,警方要求章某交出多多,可是章某却再三推脱,舍不得放弃孩子,僵持到当晚10点,章某才向***透露,多多目前放在安徽老家,交给他的父母照顾。

  4月23日凌晨2点多,刚刚从苏州赶回来的专案组***又赶赴安徽安庆。黑夜中,专案组***带着多多的外婆一起连夜出发,经过6个小时的奔波,行程450公里,终于在第二天上午8点半,赶到了安徽安庆市枞阳县的金社乡。据了解,章某父母平时就住在金社乡东头的这间破旧房屋内,然而***长时间敲门,却始终无人应答。

  章某父母和小孩怎么都不在家呢?***走进村子试图打听消息,蹊跷的是当地村民竟然都说毫不知情。

  无奈之下,警方只好返回枞阳县公安局,在当地刑警的协助下,办案***随后联系上金社乡派出所,经当地***暗中调查,被拐卖的男童多多已被章某父母转移到亲戚家,而这个亲戚住在20公里之外的深山老林里,汽车根本没有办法开进山里。事不宜迟,办案***只有徒步前往。

  由于山间小路只有1米多宽,黑暗之中又看不清环境,直到深夜11点半,办案***才深一脚浅一脚地赶到一处农家小院。足足敲门敲了5分钟后,院子里面才走出一个人为***开门。那人听了***的来意后,直接就回绝说,“不在。”随后不再回答警方的任何提问。

  同行的常州办案***悄悄地打量各个房间的动静,发现里屋床上躺着一个孩子。***掀开被窝检查,发现里面躺着的是个10多岁的男童,而并非17个月大的被拐儿童多多。然而找遍了楼上各个房间,包括厕所、仓库,***都没有发现多多的踪影。

  一波三折,章某闪烁其词

  突然之间,多多的外婆在阳台上找到了线索。她在阳台上发现了一条她买给外孙的裤子,那条裤子还是潮湿的。专案组***随即进行全面的搜索,还是没找到。

  ***深夜上山后,多多如何又被迅速转移?经连夜突审,章某终于承认是他趁乱用手机发短信通知家人转移孩子的。看来,解救被拐孩子的关键人物还是章某。

  又经过6个小时的连夜奔波,在安徽安庆市枞阳县公安局,常州警方终于将购买孩子的章某带到现场,警方对他进行耐心的政策教育与法律宣传,希望他主动将孩子送到这里。

  “不是我的事,关键是我父母亲都晕车,怎么送小孩过来?”

  “我们给你讲好了,现在小孩必须无条件先交出来!”

  “关键人都不在家,我怎么找?现在我父母不在家,打电话打不通。”

  “你亲戚呢?或者叫村上人,让谁去看一看。”

  “哎呀,我要知道,就不和你讲这么多了,电话号码我都不知道啊,你看我手机上有没有我家里一个亲戚的号码!”

  孩子终于回家了

  僵持之下,常州警方将公安部督办案件的侦查情况汇报江苏省公安厅。1个小时后,安徽省公安厅随即指令当地警方全力配合常州办案***,调集警力在章某父母家方圆10公里内挨家挨户对来历不明的儿童展开入户调查。

  直到下午3点,一辆红色面包车停在枞阳县公安局大院内,原来章某的父母抱着多多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了。

  最终,在两地警方的协调下,双方签订协议,王某将小美拐卖孩子所得的2.18万元归还给章某一家,并赔偿精神损失、误工费共计4000元。

  朝思暮想的小外孙回到自己的怀抱后,王某激动不已。

  4月28日上午,王某一家抱着失而复得的小外孙赶到三井派出所,并将一面锦旗送给办案***,感谢警方“千里寻儿,不分昼夜”。这时,小美低头含泪说,“谢谢警方帮助我们找回小孩,否则我这一辈子都看不到自己的孩子了。”

  因为小美虽将自己的孩子拐卖,但之后能积极帮助警方寻找被拐男童,而且她又患有严重的先天性哮喘,每到夏天就会发作。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最终公安机关对她予以取保候审。

  (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