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身份证重号被当成吸毒者

2011/5/30 10:57:22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  无奈的张先生去派出所反映情况,经过民警核查,确认刘某的身份证号与他的一样,民警也表示,“只能你们两人去协商,其中一人改号。梁海峰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要么是你放弃,要么是我放弃,反正必须有一个人要让步。”对于江苏人孙强(化名)来说,身份证重号让他很受罪,因为跟他重号的那位曾经有过吸毒史,在公安信息系统中有案底,所以每每出差住宿,他经常会被***“骚扰”,除此之外最难受的就是要面对别人误以为他吸毒的怪异眼神。

  身份证重号,对于涉及到的人员来说无异于一场恶梦。据2006年年底公安部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至少有160余万人存在身份证跨省重号问题,江苏也存在类似现象。

  遭遇

  去学驾驶

  发现早有驾驶证

  “请问你之前没有办过驾驶证吗?”

  “没有啊!”

  “我们查询发现,你在几年前曾在贵州办理过摩托车驾驶证。”

  “贵州?是我的老家,但我离开那里十几年了,摩托车驾驶证更是从来没办过。”

  前几天,张先生兴冲冲地去驾校报名学驾驶,出示身份证、交钱、填表,审核手续还在进行时,工作人员发现了一个问题:在贵州,另外一个人刘某,他的身份证号跟张先生一模一样,而刘某已办理过摩托车驾驶证。按照相关规定,已办理摩托车驾驶证的不能异地再申领汽车驾驶证。

  “那我该怎么办?”面对张先生的无助,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你只能去找这个刘某协商,让他修改身份证号,并将摩托车驾驶证进行更改,或者直接注销摩托车驾驶证。”

  无奈的张先生去派出所反映情况,经过***核查,确认刘某的身份证号与他的一样,***也表示,“只能你们两人去协商,其中一人改号。”

  入住酒店

  被误认是吸毒人员

  “警察同志,深夜你们到我房间干什么啊?”

  “我们是例行检查。毒品不是好东西,能戒最好就戒了。”

  “什么毒品?”

  “你以前不是吸过毒吗?我们担心你还没有戒掉,上门帮助你做好检查工作。”

  “谁吸过毒啊?你才吸过毒!你这不是骂人嘛!”

  “我现在都不敢随便住酒店,就是害怕那些眼神,太伤人了。”孙强是某公司销售部的销售经理,经常到外地出差,住酒店就成了家常便饭。但从两三年前更换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后,他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

  一次,孙强到湖北一家星级酒店要求开一个单间。酒店工作人员很快为其办理登记手续,并将他的身份证在读卡器上刷了一下,随着“嘀”的一声后工作人员抬起了头,在问了孙强几句后便将身份证还给了他。可事情还没完。当晚,孙强睡得正香时有人敲门,一开门,竟是两位***。原来,***误以为孙强是名吸毒人员。经过调查,原来孙强的身份证号与陕西一个吸毒犯的身份证号一模一样。

  解释

  身份证重号的确存在

  “客观地说,目前身份证重号在一定区域和范围内依然存在,这给当事人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警方一位熟悉户政工作的负责人表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有客观历史原因。

  我国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登记发放始于1986年,由于当时参与登记、编号的人员多,加之登记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因此那个阶段登记的身份证,不但有身份证号码错的、重的,还有照片错的,出生地、出生时间和姓名错误的也很多。可因为当时的系统没有实行信息化和全国联网,这一问题没有暴露出来。

  随着计算机系统的普及,居民身份证信息大量录入电脑,这时重号错号等情况被陆续发现,但也只是地域性的,“比如一个市,最多是一个省内的,重号现象暴露出来。”针对这一情况,地市或者一个省的户政部门进行了修订,做了一些更改工作。

  从2004年起,全国开始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随之全国居民身份证信息联网系统全面启用,结果重号、错号身份证信息再次显现。为此,全国各级公安户政部门启动“纠错”工作。

  解决

  难度可不是一般的大

  “解决的难度很大。”警方对此并不否认。按照公安部《关于集中开展纠正公民身份号码跨省重号工作的通知(公治[2006]369号)》的规定,纠正跨省重号工作应实行“谁编码、谁负责,谁出错、谁纠正”的原则,在具体实施时分两种情形实施:一是重号公民一方常住户口在编码地,另一方已迁往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可修改户口在本地的公民身份证号码;二是重号双方均已迁往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原编码地公安机关协商迁入地公安机关,修改其中一方的号码。

  尽管有规定,但对于重号的双方来说,一旦更改将带来一系列的麻烦,所以很多人并不愿意首先更改。市民吴洪便有此遭遇。

  “跟我重号的那个人,在成都下面的一个小山村里,我发现重号后,先是找到了我所在的派出所,***帮我查询,发现此人的详细地址不全,更无手机等联系方式。”吴洪说,***帮忙协调了当地派出所,对方表示,那个村子很偏僻,过段时间他们上门了解。过了十几天,经过几次催促后,对方***将信息反馈回来,“我们已经协商过了,但对方也办有不少证件,不愿意更改。实在不行,你就来一趟,当面协商下。”

  为了尽快解决,吴洪专门请假去了趟成都。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子里,吴洪不仅给对方送去了土特产和水果,其间还赔着笑脸好言好语,最终在支付了200元钱后,对方同意更改身份证号码。

  “来回的机票和车票,加上花去的时间以及送礼的钱,至少四五千块钱。”吴洪表示,虽然花钱花时间,但问题总算解决了,这样确保以后不会遇到麻烦了。

  成本

  造成间接费用难以计算

  2007年3月9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曾经发布过一个文件,在这个文号为“宁政办发(2007)30号”的文件中,明确指出,“公民身份号码已在社会保障、保险、教育、民政、司法、劳动保障、证券、房产、邮电、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和单位广泛使用”,这也就意味着,一旦身份证号码变更,至少都跟上述部门的证件证照产生关系,“也需要相应地变更。”

  “不说别的,工本费人家会不收吗?”孙强粗略算了一笔账,包括房产证、护照、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所有权证书、社保卡、结婚证、各类银行卡、信用卡等在内,少说也得千把元。

  公安机关虽然会免费为公民制作身份证,并出具证明协调相关用证部门做好重错号的更正工作,“但免掉的只是身份证办理的费用,后续费用却没有人买单。”

  根据南京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的结果,对经公安机关核准后重新编号的公民,凭公安机关出具的由公安部统一制定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由各有关用证部门凭此证明免费为群众办理证(卡)变更手续。“也就是说,在南京,至少涉及到的这些直接费用可以免掉了。”但除此之外,为了变更上述如此庞杂的证件,所需花费的时间成本、交通成本和精神成本,这些付出只能是自己承担。

  按照公安部统计的数据,至2006年年底,发现的公民身份号码跨省重号有160余万人。而在南京,按照“宁政办发(2007)30号”文件的内容,至2007年3月9日该文件下发时,共需核对(纠正)16217对,涉及到32434人。至目前,全国还有多少重号群众?南京还有多少重号群众?记者多方求证,均无法得知权威数字。但知情者表示,通过这几年的努力,数字减少了很多,剩下的都是“难啃的骨头”,更改的难度更大,成本可能也会更高。

  观点

  应该由公安部

  统一协调解决

  “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出现这样的情况,公安机关除了积极协调外,对于难以更改或者更改将造成较大麻烦的,应该细分责任,区别对待。必要情况下,也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江苏省知名律师、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海峰表示,对于相关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可以申请相应的补偿。

  梁海峰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这一规定首先明确了,身份证号码是公安机关指定给公民的,而不是公民自己选择的,“既然是你指定错误,当然你应有责任将这一错误更改。”

  而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因国家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公民财产损失的,国家应赔偿公民直接财产损失。梁海峰表示,对于直接损失,赔偿没有异议,甚至很多地方都已经将这部分费用予以减免,但对于为了进行更改而支出的间接费用,国家有关部门也应该适当考虑,“否则,对于当事人来说,显失公平。”

  除此之外,梁海峰还建议,因为重号现象多半涉及到跨省,建议由公安部统一出面协调此事,一方面设立专门的部门专人专办,减少中间的拖延环节,另一方面由公安部设立专项基金,就办理此事过程中的花费予以补偿,“公安机关造成的错误,不能让老百姓自己买单。”至于公安部支出的该笔费用,可以向在此事中存在失误的***予以追偿。

  快报记者 田雪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