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投递员称电动自行车限速无法送快递

2011/6/1 12:29:23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最近,电动自行车似乎惹上了不少麻烦。针对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四部委日前联合下文,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

漫画:电动自行车限速。王伟宾

漫画:电动自行车限速。王伟宾

  最近,电动自行车似乎惹上了不少麻烦。

  针对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四部委日前联合下文,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按照四部委新要求,今后电动自行车时速要低于30公里,否则就是“超标”。

  河南商报记者吴静

  故事 1

  “买得起汽车 谁还骑电动自行车?”

  老周,三十四五岁,是个装修工,租住在郑州市北环汽配大世界附近。

  三四年前,他从周口老家来郑州打工,第一辆电动自行车,是2008年春天买的。

  “电动车省劲,跑得也快,真是太方便了。”老周说,刚买电动自行车那会他特别感谢发明这车的人,比自行车省力,速度快,还省钱。

  这几年,他一直骑着电动自行车上下班,风雨无阻。

  可是,最近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是非”不断,***要严查电动车带人,有些城中村还不让房客的电动自行车进门……这让老周很郁闷:“电动自行车惹谁了,要是能买得起汽车的话,谁愿意天天骑电动自行车啊,风吹日晒的。”

  更让老周没想到的是,电动自行车也会成为关注焦点,招来一连串的麻烦。

  前几天,***严查电动自行车带人,逮到了要罚款。更让他气愤的是,现在有些都市村庄连电动自行车也不让放楼下了,原因是电动自行车充电易引发火灾,放楼里不安全。

  老周说,他的一个哥们在金水区沙门村租房,前几天贴出来一个通知,说让所有电动自行车停在楼外,上千辆电动自行车只能露宿街头,风吹雨淋也就罢了,关键是外面也没车棚,没人看车,丢了怎么办。

  老周搞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老和电动自行车过不去。前段时间,陈寨、庙李、柳林就说不让电动自行车停楼内,但有集中停车场,哪怕交点费用也可以。老周担心,有一天自己的电动自行车也被驱逐出去。

  在老周眼里,和电动自行车过不去,就是跟像他一样的普通打工者过不去。

  故事 2

  “公交车不适合我坐”

  最近,老张和几个朋友在中原区伏牛路和淮河路附近接了个活儿。

  那地方不近,离他住处大概有20公里。老张喜欢电动自行车,是因为它的速度,他骑车的时速多在35公里左右,从住处到干活的地方35分钟左右。

  平时,老张几乎不坐公交车。有天晚上,他喝多了,忘了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舍不得坐出租,只好去坐公交车。早上7点多,就坐上车,由于不直达,平时骑车35分钟的路程,坐公交车用了一个半小时还多。“公交车,是那些有固定工作和固定住所的人坐的,他们上下班按时按点。”老张觉得,像他这种人还是骑车方便,最起码不怕堵车。

  此后,能骑电动自行车的时候绝不坐公交,除了公交慢和挤之外,还有个原因,那就是省钱。公交车不直达,坐两趟车,一天就得4元钱,一个月就是120元钱,这些钱是他小半个月的房租。

  故事 3

  “限速30公里俺没法完成工作”

  “我买电动自行车,就是为了能快点。平时时速都在40公里左右,基本上能完成当天的投递任务。”在郑州一家快递公司做投递员的李师傅说,如果“超标”电动车要通过以旧换新等方式限期淘汰的话,他以后可能没办法送快递了。

  李师傅说,他平均每天派送二三十个快件,多的时候一天四五十个,每天要跑二三十公里。

  按照原国标,限速20公里的电动车,电池也只能撑上10公里,不可能把快递送一半再去找个地方充电。“即使按新国标规定,今后电动自行车时速30公里,原来的投递量估计也没办法完成了。”

  电动自行车“风云录”

  ●1995年

  第一辆电动自行车走出清华大学实验室。

  ●2002年7月31日

  北京“禁电”:电动自行车临时牌证有效期截至2005年12月31日,期满后不再核发、换发并禁止上路。

  ●2003年6月

  福州、珠海、海南等多地相继“封杀”电动自行车。

  ●2004年5月1日

  《道交法》实施,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划入非机动车范畴。

  ●2005年12月31日

  北京取消“禁电”,执行目录管理制度,列入目录车辆核发牌证。

  ●2009年10月

  “电摩国标”颁布,拟于2010年1月实施,因技术指标与电动自行车无缝对接,引发两标之争(电摩国标与电动自行车国标)。

  ●2009年12月16日

  国家标准委员会发文,“电摩国标”暂缓实施,两标之争暂时平息。

  ●2011年3月18日

  公安部、工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四部委联合发文,超标电动自行车禁止生产、禁止上路。

  ●2011年5月

  深圳等地出台“禁电令”,骑电动自行车进入限行区域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