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媛 王贵彬)以为妻子在大排档被人打,被告人史祥东持刀扎死他人,逃亡8年后投案。
昨日,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史祥东有期徒刑十五年。
听到判决后,史祥东称“我对不起被害人,对不起你们”。
据了解,2002年7月25日2时许,史祥东接到妻子电话,称因摔碎酒杯与邻桌男子谭某发生争执后被打。史祥东称,他持刀赶到石景山区一大排档时,看到妻子躺在地上,谭某正举手要打她,于是,他便扎了谭某数刀。
谭某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事发后,史祥东逃离现场,直到2010年10月,向警方投案。
法院认为,史祥东有自首情节,且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过错,依法对史祥东从轻处罚,并赔偿被害人家属5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