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甘超强 通讯员/郝晓楠)“如果不让诬告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以后谁还敢做好事!”——— 日前,河源市民黄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路经车祸现场见伤者昏迷,好心救人却被反诬为肇事者。尽管经***部门调查终还清白,但黄先生告诉笔者,他对这个伤者的行为异常气愤,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停车搀扶伤者联系其亲友
据黄先生回忆,6月29日上午10时左右,他开着黑色三菱格蓝迪商务车沿着市区中山大道向北行驶,当行至中山大道与永福路交界处时,突然发现前面有一个人躺在马路上,一辆摩托车倒在伤者附近。于是,他将商务车驶到距离事发地点约200米处,然后下车走到出事地点。
“我走到伤者跟前时,他晕晕乎乎地站了起来,我怕他摔倒加重伤势,便伸手去扶他,并劝他在路边坐下来,帮助其联系120救护车并询问如何联系其家人”,黄先生说,当时伤者称自己头很晕,于是他用伤者的手机联系上了伤者的朋友。
亲友来了伤者一反常态
可是,120救护车赶到时,无论黄先生与救护人员怎么劝说,伤者就是不肯上救护车,救护车只好离开了。黄先生见此情形也想离开,可伤者不让他走。黄说,他见伤者头破血流不忍拒绝,只得陪他留在现场。几分钟后,伤者的家人及朋友纷纷赶来,此时伤者一反常态,一口咬定黄先生就是撞他的人。
***先扣车扣证后调查
河源市***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案后赶到现场。由于伤者一口咬定黄先生就是肇事者,在事故没有调查清楚之前,***暂时扣留了黄先生的商务车和驾照,并要求他配合***的调查。
次日下午4时左右,笔者和黄先生一起来到市***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并在那里见到了伤者甘先生。甘说,事发当天,他开着助力车从市区太阳升村出来,沿中山大道一直向北行驶,行驶到与永福路交界处时,突然后面有车把他刮倒,之后他就不省人事了。他说,他只记得是辆小汽车,其他的诸如车辆牌子、颜色、车牌号都记不得。
伤者把路人的话当事实
之所以这么肯定黄先生就是肇事者,甘说,原因是他在被撞一段时间后醒过来,听到旁边有人说扶他的人就是肇事者。“我不上救护车就是为了保护现场。”醒来之后,他想到撞他的车辆肯定有擦痕,于是专门去看了黄先生的商务车,并发现了擦痕。当笔者追问,为何看见了擦痕,事后又说不清肇事车辆的颜色时,甘推说自己当时头晕得厉害,已记不太清当时的情况。
妻子责怪丈夫多管闲事
由于车辆痕迹鉴定需要时间,当天负责办案的***称案件调查仍需一段时间。黄先生说,那两天的生活全被这件事搅乱了,妻子则责怪他不该多管闲事。
就在黄先生为此事苦恼时,6月30日晚10时左右,办案***找到了此案真正的肇事车辆——— 一辆摩托车。经审讯,摩托车车主承认了撞人的事实。当晚,黄先生领回了自己的商务车和驾驶证。“当时,那个伤者对我说了声‘对不起’。我这两天被这件事折腾坏了,真想向他讨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