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邮票入境,只要不属于“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范畴,均允许携带,但要注意数量的限制。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否则将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晶报讯(记者 吴建升 实习生 王晓婷 通讯员 莫润林) 记者从深圳海关获悉,该关查获一宗国内旅客违法携带邮票入境案,涉案邮票超过17万枚。据悉,这是海关查获的全国首宗行邮渠道邮票走私案,目前当事人黄某已被批捕,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2010年12月25日下午,一辆7座商务车从深圳湾口岸入境,海关对其进行例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黄某携带的体积不大但显得特别沉重的旅行箱引起了关员的注 意。经开箱检查,查验关员发现里面是整版整版的邮票。由于邮票轻薄,易于藏匿,海关查验人员仔细检查黄某的其他行李,并从其身穿外套口袋中查获邮票511 枚。经详细清点,黄某共违法携带17.6万多枚邮票入境。由于邮票属于价值浮动型商品,海关聘请法定鉴定机构进行价值验估,并于近日最终确定该批邮票总价 值为人民币41万元,其中从其身穿外套查获的邮票全部属于“文革”时期发行的邮票,价值超过20万元。
海关提醒广大集邮爱好者,携带 邮票入境,只要不属于“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范畴,均允许携带,但要注意数量的限制。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 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否则将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