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薇)徐先生将装有一万元现金的手提袋遗忘在银行柜台,录像显示该手提袋被谭先生拿走。徐先生遂起诉要求谭先生还钱及利息。记者昨天获悉,一审被判还钱的谭先生已上诉至市二中院。
徐先生称,2008年7月14日,他在招商银行办业务时将装有一万元的手提袋遗失在柜台。他事后返回查找时,只见手提袋在银行门口地上,一万元已不见。他报警后经派出所查明,当日和他在同一窗口办理业务的下一名客户谭先生将钱拿走。因谭先生经***督促拒不返还,他于去年起诉。对此,谭先生予以否认。
一审法院曾向派出所调查情况,证明录像中将徐先生的遗失物拿走者为谭先生。
一审法院随后判决谭先生返还徐先生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