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的一天凌晨4点,一辆水泥罐车与大货车相撞后(大货车逃逸),水泥罐车失控后冲入民房撞死正在睡觉的一对夫妻。
昨天上午,中原区法院庭审此案。
晚报记者 鲁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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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水泥罐车将一对夫妻永远留在梦中
今年3月13日凌晨4点,西环路与长江路交叉口,一辆水泥罐车冲进离路边几十米的民房,连后墙都穿透了,整个房屋被撞得仅剩下南侧一堵墙壁,民房内熟睡的一对中年夫妻当场被撞身亡。
“看到现场哥哥嫂子死的惨状,两人身体都被水泥罐车碾轧在车轱辘底下,我整个人都瘫软下来……”昨天庭审现场,死亡男子的弟弟刘先生说,哥哥死时才49岁,嫂子比哥哥还年轻好几岁。在湖北老家哥嫂还有3个孩子。
刘先生到现在还弄不明白,那辆水泥罐车是怎么开进房子里的:房子离路边至少有30米远,路边还有15厘米高的台阶,唯一能说明问题的就是路面上两道弧形的车胎痕迹,“车速太快了”。
刘先生说,被撞的民房是个旧货市场,哥哥嫂子从事旧木材加工,赚点微博利润生存,3个孩子都在湖北老家,有个孩子在武汉上大学。哥嫂二人在郑州打拼8年多了,在这个市场的民房住有一年多,每月房租1000多元。
事故发生后,交巡警二大队根据现场案发情况,出具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但该“证明”中证明开水泥罐车的司机在撞民房前,曾与一辆无牌的大货车相撞,而大货车一直逃逸,具体的责任划分,该证明中没有体现。
为了给死者讨要个说法,男方死者父母及死者的3个孩子将水泥罐车司机、车主、大成混凝土有限公司还有两家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40万余元。
同样,女方死者的父母以及死者的3个孩子也另行起诉这5家被告,索要赔偿40万余元。该案当天下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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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罐车司机:我也不知道咋撞上民房的
昨天庭审,水泥罐车司机小李出现在法庭,对当天发生的事故只能记个大概。
26岁的小李说,当天,他是给京沙快速工地送料。卸完后,他就沿着京广路,由北向南,在往长江路右转时,“那辆拉建筑垃圾的后八轮车,淡黄色的、无车牌,从西往东左转进京广路逆行,结果撞上了”。
撞上后,他的车前挡风玻璃都撞没了,当时车子已被撞得没有气压,刹车、油门都不管用了,“那一时刻,我也想跳车逃生,但是,腿卡在已经变形的操作台里,中途我想跳车,但看到附近好多清洁工都在那扫地,我怕撞了他们”。于是,他将车开到西三环,想着就这样跑下去,等油跑没了,车也就停了,但是,车子不听使唤,最后,在车子撞上路边道牙后,他才从车里被甩了出来。
至于如何撞上民房的,小李说,他不记得了,醒来后,连自己怎么去的医院都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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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都认为那辆逃逸的大货车应承担责任
昨天的庭审,有几家被告称,虽然交巡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未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但是,那辆逃逸的大货车是必须承担此次事故的责任。
司机小李的代理人说,本次事故发生之前,小李驾驶的车辆曾与那辆大货车发生碰撞,导致小李的水泥罐车失去控制,才发生本次事故,“实际上,和小李发生事故的车辆才是引起本次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
保险公司也认为,发生本次事故是有原因的,该事故的责任不应由小李一人来承担全部责任,“我认为与小李相撞的车辆司机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车主董某也说,交巡警二大队只是出具了事故证明,而没有出具认定书,实际上那辆逃逸大货车应承担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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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水泥罐车频伤人,对其管理力度再大点
近年来,全国各地屡屡发生水泥罐车翻车致人死伤的交通事故,很多都是因为水泥罐车闯红灯、超速、闯禁行、猛拐等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
据不完全统计,从2008年4月至2010年2月,短短两年时间,水泥罐车在郑州市发生交通事故多达64起,事故造成至少5人死亡、20多人受伤。根据郑州市交巡警支队介绍,2010年2月3日在郑州市纳入行业管理的商品砼企业有40多家,目前在交巡警部门登记的水泥罐车有1000多辆,而目前有效使用的水泥罐车通行证只有24张。
水泥罐车要想获得通行证,必须凭郑州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郑州市建设工程特种车辆入市登记证明”,由交巡警核发限定通行时间和路线,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个月(到期后根据需要再换发)。对一年内违法2次以上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水泥罐车和单位,一律不予核发通行证。
法官牛乃洪说:近年来,水泥罐车由于其车速快、吨位大、不遵守交通规则,致人伤亡案件频发,造成恶劣影响。鉴于水泥罐车的流动性和特殊性,相关部门存在着管理工作上的困局,此案的开庭判决希望有助于推动相关政府部门加大管理力度,从水泥罐车的准入、退出、处罚、培训等方面完善管理措施,积极予以推行实施,为郑州市民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通行环境。
线索提供 王新 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