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奎 实习生 张杰) 4人嗜赌成性债台高筑,竟以房山“周老八”恶势力团伙的漏网人员之名,寄出2000封敲诈信勒索财物。
今天上午,张某涉嫌敲诈罪在海淀法院出庭受审。他的三名同伙已被判刑。据了解,34岁的张某曾有过前科,曾因诈骗在河南被法院判刑4年。今天上午,张某的父母也来到了法庭,坐在法庭的旁听席上。“没有意见。”对于检方的指控,张某说,“我因赌博输了不少钱,就跟我的三个赌友商量,之后他们同意了。”张某等4人嗜赌成性,导致债台高筑,为尽快赚点钱补上资金亏空,想到通过邮寄敲诈勒索信的方式勒索财物。为震慑被敲诈者,张某等人上网搜索,发现北京市房山区“周老八”恶势力团伙的资料,决定假冒“周老八”团伙的在逃人员敲诈。为此,张某等人还拿出5000多元做“投资”,购买了5000张邮票和5000个信封,并由李某、张某通过邮局包裹单筛选收信人及其地址。信件全部制作完成后,由高某乘长途汽车带到北京后,见到邮筒就下车塞信,共计投递了大约2000封信。
张某等人发出的敲诈勒索信内容,以人身威胁为主,语言极具恐吓:“我们是房山区周西莲(周老八)的团伙在逃成员……暂借现金捌仟元整望你积极配合……如不合作,后果自负,不敢(堪)设想,我们已经对你本人和你的家庭情况了如指掌……不许报警,如发现报警者,死路一条,杀杀杀……”
数日后,张某等人查询到银行卡上有了800元钱,遂将其瓜分。其中一些事主收到恐吓信后,直接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警方很快将4人相继抓获。张某说,在案发几个月后,他听说自己被北京警方通缉了,觉得躲不下去,便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检方认为,张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张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据了解,其他3名同案犯已被判刑。张某被带进海淀法院法庭 摄/通信员李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