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疑女友同事作梗致自己分手 将其杀死泄愤

2011/9/2 10:29:26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记者/赵杨 通讯员/王炎林 钟国华)因不忿女朋友与自己分手,且怀疑女朋友的女同事搬弄是非导致女朋友与自己分手,22岁广东湛江籍男子王某将女朋友的女同事杀死泄愤。王某于是致电李花,要她当天晚上前往该服装店,否则将杀死张萍。

  讯 (记者/赵杨 通讯员/王炎林 钟国华)因不忿女朋友与自己分手,且怀疑女朋友的女同事搬弄是非导致女朋友与自己分手,22岁广东湛江籍男子王某将女朋友的女同事杀死泄愤。日前,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依法办结因挽回感情不成而将女友的同事杀死一案,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及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

  犯罪嫌疑人王某生于1989年,案发前是有初中文化的地产中介。2010年10月,王某与李花(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并拍拖、同居。一开始,两人关系还不错。后来李花发现王某有较明显的暴力倾向,遂于2011年8月8日向王某提出分手。因为害怕王某报复或者自己不忍心又与王某复合,李花辞去了在广州市天河区某大型小区内某服装店的售货员工作,从与王某同居的住处搬出。

  王某无法接受分手的现实,气愤之下萌生了杀害李花的想法。同日20时许,王某来到广州市天河区某大型小区内李花工作过的服装店找李花,发现只有李花的旧同事张萍女士(化名)在,于是问她李花的去向,张萍说不知道。王某认为张萍其实知道李花的去向,只是不肯说。

  王某于是致电李花,要她当天晚上前往该服装店,否则将杀死张萍。王某在服装店等待李花,并非法禁锢张萍在店内与其一起等。害怕被王某伤害的李花不敢回店。次日6时许,王某在上述服装店内将张萍杀死,盗走其身上现金人民币100元及一台价值人民币1112元的手机,盗走服装店的营业款现金人民币200元。

  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抓后供认,他认为他与李花的感情一直很好,李花与其分手是因为张萍对李花说了些什么话,改变了她的想法,所以王某很恨张萍。后来王某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他用剪刀扎张萍的颈部,持灭火器击打张萍的头部,并用手扼其颈部等手段致其死亡。目前,警方已找到张萍的尸体及王某的作案工具(灭火器、剪刀)等证据,现有证据可以认定其涉嫌故意杀人罪。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