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薇)李某在饭店内散发招嫖卡片被行政拘留5天,他起诉对其进行处罚的朝阳公安分局。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了李某的起诉。
法院认定,去年11月30日,李某在网上联系到发放广告的临时工作后,携带从雇主处取得的含有招嫖信息的康体业务卡到朝阳区某饭店发放。其间,他被饭店服务员制止,并被饭店保安控制。后李某报警,最终他被朝阳公安分局处以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
李某对此不服,起诉到法院,称自己发的是康体卡片,不是招嫖卡片;且发放时间特别短,没有达到违法程度。他请求法院撤销公安分局对他作出的处罚决定。一审败诉后,他又提起上诉。
市二中院认为,公安分局具有对辖区内发生的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予以查处的法定职责。本案中,李某在设有禁止散发各种卡片提示牌的饭店内散发“招嫖卡片”,该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公安分局根据李某违法行为的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在法定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内裁量适用处罚规定,所作《处罚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应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