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鹏昊)公司不给加班费,周某便想办法给自己发“补贴”,他深夜盗窃公司内电缆准备将电缆搬回家时被***当场抓获。昨天,通州检察院透露,周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检方称,周某在通州一家公司上班,在锅炉房负责烧锅炉的工作。因见公司很少给加班费,周某心中对此事始终耿耿于怀,并萌生了盗窃公司电缆为自己贴补的念头。今年6月18日,周某经过一番查看,发现公司院内西墙下面的水沟可以把电缆顺出去,当即决定在晚上动手。
晚上23点左右,周某从锅炉房门前堆放的电缆里偷了一段,并成功从水沟处将电缆运到公司墙外。翌日凌晨,周某在下班后,来到水沟旁准备将电缆搬回家中,再找收购站进行销赃。不料,周某在走出几百米后,恰巧被巡逻***看到。面对***的盘问,紧张的周某因无法说出电缆的来源,被带回了派出所。最终,经过讯问,周某将盗窃过程和盘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