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集资建校将百余学生停课要求家长捐款

2011/10/12 4:05:30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连日来,菏泽鄄城县彭楼镇郭北口村有家长向本报反映,因没按要求交纳建设学校的集资款,孩子被停课了。对此,郭北口村多名学生家长表示,当地建新校舍要村民掏钱,并非每个村民都情愿。

  □本报记者 孙华

  连日来,菏泽鄄城县彭楼镇郭北口村有家长向本报反映,因没按要求交纳建设学校的集资款,孩子被停课了。“一共100多名学生被停课。小学阶段属于义务教育,政府为何还以这种手段来集资建校?”对此,不少家长表示不解。

  【集资建校】

  家长未交钱,孩子被停课

  家长刘先生告诉记者,这些被停课的小学生在彭楼镇何庄小学读书,都是郭北口村的。10月8日早上,该校多个年级的学生被叫出教室,聚集在学校大门口。“当时,100多名小学生站在那里,校长和我们这儿几个村干部发给每个学生一份通知,让他们拿着通知回家找父母要85元钱,并称不交钱就不让上学。”

  记者看到通知上面写着:“我们几个村的干部找到了镇教委和县教育局,征求县教育局同意,在何庄建立一所高标准的教学楼,预计投资100万。需要我们筹资25万。每个村民集资85块钱。”落款是何庄村等几个村的村干部签名。据了解,除郭北口村外的四个村都已经交了钱。

  对此,郭北口村多名学生家长表示,当地建新校舍要村民掏钱,并非每个村民都情愿。“原先是要求我们村里统一交,现在村里没有这个能力交,于是转嫁到每个学生家长身上来了。”家长张先生说:“附近的田庄小学、后杜庄小学等学校,村民都出钱了。”

  【当地官方】

  不是摊派,是村民自愿捐款

  接受采访时,何庄小学一位负责人表示,“当天部分学生被叫到教室外,是当地村干部让这样做的,的确是因为建校舍集资的事儿。”

  彭楼镇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解释,何庄村、郭北口村等附近5个村的孩子都在何庄小学上学,一年前因为学校年久失修,鄄城县教育局启动了危房改造工程,打算给学校兴建新校舍。“去年,县教育局想把学校的危房全部拆了,重新建一个新学校,教育局危房改造工程款只负责给建教学楼,至于院墙,学校的围墙、大门及一些公共设施等,还需要村民自己集资建设。但这不存在摊派集资的问题,只是村民自愿捐款。”他强调。

  10月11日下午,彭楼镇政府办公室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停课的孩子已全部复课。

  “我们不会强行让村民集资建校的。已收上来的集资款,需要再一一征求本人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捐就可以保留,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将如数退还。”这位办公室人员说。

  【省教育厅】

  义务教育已纳入财政保障

  就何庄小学部分家长反映的问题,山东省教育厅相关人员表示,2006年起施行的新义务教育法第六章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了义务教育的责任在于国家,而且规定了国家应该通过公共财政经费来维持义务教育的发展。若强制向学生家长集资建校,便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另外,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条例,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必须遵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省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制度,不得随意开除学生和责令学生停课、退学。违反的,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专家观点】

  相关行为是变相摊派

  虽然当地否认了摊派集资这一说法,但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认为,这一行为就是一种变相的摊派。洪道德认为,政府出一部分,然后让村委会动员村民出一部分,这实际上也是一种摊派,因为根本没有表现出村民们自愿的这种特征。能有这么大的反差,可见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实际上是通过村委会对所在村的村民施加了相当大的压力,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摊派。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劳凯声认为,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了义务教育的责任在于国家。从这点来说,这座学校如果是一座公立学校,它现在要盖新楼,这个责任是在国家而不是在村民。作为国家来说,它有责任筹足够的资金来重新盖这个大楼。

  据悉,鄄城县的经济并不发达,以农业为主,农民并不富裕。连续10年来,该县农民的月收入都排全市末尾。有村民说,85元虽然不多,但是对于普通农民家庭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