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徐剑桥 李响 实习生谌雅萌 10月20日晚8时30分许,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318国道,52岁的印刷厂工人余炳坤被一辆大货车撞倒受伤。当肇事司机前往附近卫生院求助时,另一辆大货车从躺在路上的余炳坤身上轧过,致其死亡。
这是一起本该避免的悲剧,其中的教训,值得警醒、深思。
货车撞倒夜行人
前晚10时30分许,本报记者赶到时,现场已经处理完毕。“当时我听到‘嘭’的一声,知道有人被撞了,马上就跑了过去。”家距现场仅约5米的鄢先生说,事故发生于当晚8时30分许。他看到一名中年男子躺在路上,头部流血,一动不动,肇事货车司机将车停在现场前方后,一边往回跑,一边掏出手机拨打电话求救。“伤者估计被撞昏了,开始时没有反应,过了十分钟左右,他的手、脚开始动起来,还不停地发出痛苦的‘哼哼’声。”鄢先生说。“我们让司机赶紧先救人,但他应了一句‘我已经报警了’,就往100米外的奓山街卫生院跑去。”住在鄢先生家对门的沈先生说。
伤者二次遭碾轧
奓山街卫生院当晚值班的姚医生告诉记者,肇事司机跑到卫生院后,说有人被撞了,请他赶紧到现场救治。于是他拿上担架,同医院值班门卫王师傅一起,随肇事司机往现场赶。“等我们到现场时,发现又一辆货车从伤者身上碾过,伤者已经死亡。”姚医生说。
鄢先生的妻子胡女士说,第二辆货车驶过时,离第一次车祸只有几分钟时间。“人一下子就被卷进去了。”她说,她和另外一名妇女跟在车后面大喊:“轧人了!”该车司机听到喊声,立即停车查看。
本可避免的悲剧
鄢先生和沈先生都说,第一次事故后,肇事司机前往卫生院求助时,并未将伤者转移到安全地带,也没有请围观者帮忙将伤者抬到路边。“当时现场有十几个人,但由于路上很黑,大家都站在路两边,不敢靠拢伤者。”鄢先生说。“当时也有人说要救人,但又不知道怎么救,怕方法不对加重伤者的伤势,又怕破坏了现场。”沈先生说,如果货车司机当时在现场支起反光警示标志,惨剧就可以避免。
记者发现看到,事发时,现场道路一侧无路灯照明。路旁虽然竖起了红路灯杆,却没有红绿灯。
惨痛教训当警醒
事故发生后,如何有效避免二次事故发生?昨晚,记者请教了省公安厅***总队高管支队***徐宏。
他介绍,车祸发生后,伤者的移动属于专业医学问题,“视具体的受伤部位不同,有不同的要求。”他说,在不懂医学急救知识的情况下,轻易移动伤员可能会造成二次伤害。
事发路段属国道,车速较快,且一侧无路灯照明,此种情况下发生车祸,肇事司机能做些什么?徐宏认为,夜间状况下,司机可在来车方向至少150米外设立醒目标志,“比如车上带的红色灭火器、色彩易辨认的塑料桶等,以提醒来车注意。”
此外,无论是发生交通事故还是车辆发生故障,司机应该牢记几点:一、在车辆还能移动的情况下,将车停到紧急停车带,车轮不能压线;二、若车辆无法移动,应打开双闪应急灯,在来车方向竖立警示标志牌,白天距离至少150米,晚上距离至少200米;三、车上人员紧急转移到波形护栏外,并拨打电话报警。“做到这些环节,就能在很大程度上有效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徐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