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停车***闫某在收费时被保时捷车主殴打,之后迁怒于所有同款车,多次将高档轿车划伤。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闫某有期徒刑7个月。
今年5月2日下午4点,车主付某将保时捷凯宴停放在海淀区金五星市场西侧路边,停车***闫某误以为是此前殴打过他的车主,捡起路边的石子将该车右前门划坏,经鉴定车损修复价值为3000余元。5月13日下午两点,闫某又在同一地点再次将该车左前门划坏,被车主付某发现并报警,闫某被当场抓获,经鉴定车损修复价值为3000余元。
庭审中,闫某说,他之所以对此车下手,是因为之前驾驶同款车的一位车主不交停车费,还打了他,闫某记下车型、款式后,屡次划伤相同款式车辆。
法院认为,闫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他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主审法官提醒车主,进出停车场时要确认车身是否完好。同时建议,有条件的停车场应安装监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