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种树缺钱让学生捐款贴补

2012/3/17 1:49:16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记者 胡新科)2011年,广东梅州市委市政府发文号召开展“回赠母校一棵树,回报家乡一片绿”植树活动。南方农村报记者随后询问了该校10多名学生,对方均称捐过种树款,其中3名五年级的学生称:“都要交,每人至少10元。

  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 胡新科)2011年,广东梅州市委市政府发文号召开展“回赠母校一棵树,回报家乡一片绿”植树活动。该市教育局随后也发文倡议各中小学校友积极捐款,共建绿色校园。然而,南方农村报记者近日在兴宁走访发现,一些小学在开展此项活动时把在读学生也纳入到了捐款活动中,甚至包括学前班学生。

  捐款少了刺伤自尊

  3月13日,记者在兴宁一些中小学看到,学校门口都挂着“回赠母校一棵树,回报家乡一片绿”等宣传标语。在兴宁市兴城镇南新小学,南方农村报记者向一群正在玩耍的学前班孩子问:“你们最近有没有交种树钱?”孩子们七嘴八舌地说:“我交了10块”、“我交了20块”……当被问到谁没有交钱时,孩子们都摇了摇头。一名孩子称,“每个人都要交的,我们班每个人最少要交10块。”

  南方农村报记者随后又随机询问了该校一、二、四、五、六年级的30余名学生,他们都说交过种树的钱了,不同年级的最低捐款数额每人10-20元不等。一名六年级学生表示:“老师通知每个人都要交,最少20元。”

  3月13日,在兴宁市黄陂中心小学,南方农村报记者看到有拖车把新树苗拉进学校。该校一名老师告诉记者,这些树苗是用捐款买来的,5棵较大的樟树苗每棵550元,其它小点的树苗180元一棵。

  南方农村报记者随后询问了该校10多名学生,对方均称捐过种树款,其中3名五年级的学生称:“都要交,每人至少10元。”

  黄陂中心小学多名学生家长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他们今年二月份就收到了要求捐款种树的校讯通短信通知。“每个人最少10块,都要交。”一位学生家长表示。

  在南新小学,一位来接孩子的家长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老师说都要交,那就交吧,反正一二十块也不是很多,毕竟孩子还要在这上学嘛。”

  在黄陂中心小学大门口,记者看到了一张“回赠母校一棵树”捐资大红榜,上面密密麻麻写满捐款人的名字,金额从100元到1元不等,多数为10元,一群孩子围着大红榜讨论谁捐得多、谁捐得少。

  南方农村报记者问站在红榜前的一名学生:“这40块是你捐的吗?”旁边一名学生马上举起手说:“40块是我捐的,她只捐了10块。”被问到的女孩红着脸,低下了头,一句话不再说。

  一位家长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他的孩子去年在黄陂镇粒坑小学读书时也捐过种树款,“我家条件不好,就交了1.5元。要是条件好,我也愿意多交点,怕孩子会被人看不起。”

  校方否认强迫捐款

  南方农村报记者查阅梅州、兴宁两级教育部门的多份文件发现,此次“回赠母校一棵树,回报家乡一片绿”活动明确“禁止发动在读学生进行捐赠”。黄陂中心小学副校长叶建明表示,“红榜上的名字大部分都是家长的,很少有学生的。大部分学生家长都愿意捐钱。我们绝不会发动学生捐款。”

  叶建明称,“农村学校情况特殊。按照我的理解,在我校读书的学生家长,应该都是从我校毕业的,都算我们的校友。”他表示,在利用校讯通向家长发送捐款通知时,并未区分校友和非校友,而是发给了所有注册校讯通的学生家长。

  南新小学罗校长表示,该校虽然号召学生和家长捐款,但并没有强迫。他说,去年开展种树活动时,学校曾找校友拉赞助,“可不能年年去找人家捐钱,再说农村小学的校友很少,这样做效果不佳,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号召学生和家长自愿捐款。”对于学生所反映的设置捐款最低限额和每人都要捐钱的情况,罗校长认为,“可能是班主任看哪个学生家里条件好,让他多捐些,学生误会了。”

  校园植树事关“创强”

  南新小学罗校长说,教育局经常要检查校园植树活动开展情况,“有时不定期抽查,开展不好,怕要受处分。”罗校长表示,南新小学所在的兴城镇正在创建“教育强镇”,对种树活动的要求更高。

  “如果有别的办法,我们也不会发动学生捐款。”罗校长有些无奈地表示,该校有学生500余名,上面下拨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每月只有3500元左右,“要支付水电费、教学用具更新费用等等,经常入不敷出。”

  叶建明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黄陂中心小学要完成今年的种树任务,单靠学生家长和校友的捐款是不够的,“不足部分只能从义务教育办公补贴中挤。”

  3月15日,梅州市教育局德育科一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中小学开展“回赠母校一棵树,让校园文化公园化”活动每年组织两次,分别在3、4月和9、10月,经费主要向校友筹集,“校友是指已经从学校毕业的人士,不允许让在读学生捐款。”该工作人员表示。

  为推进植树活动,梅州市教育局制定了责任考核、检查、评价机制,定期公布工作进展情况,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考核制”。兴宁市教育局也建立相应的工作督查机制,“由局领导包片,股室挂点”,敦促学校落实工作任务。

  梅州市教育局德育科上述工作人员认为,确实存在一些农村学校条件困难、校友捐款较少的情况,“但梅州市教育局并未就植树活动下达明确的量化指标。”他表示,活动开展以来,从未有人投诉有学校让学生捐款,“我们会向兴宁市教育局了解,如情况属实,将进行查处。”

  3月16日,兴宁市教育局张副局长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该局16日对黄陂中心小学和兴城镇南新小学开展植树活动情况进行了检查,责令两所学校立即整改,“目前,两所小学所收的捐款已经全部退还给学生及家长,开展‘回赠母校一棵树’活动所需的经费将重新筹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