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安溪村支书率百人强拆居民房屋

2012/3/26 11:25:22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  导报记者从安溪县公安局信访答复函上看到:对你被殴打一案,我局城厢派出所做了双方工作……公安机关力争早日将苏某序抓捕、传唤到案。“对于未批先征”,他说,《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福建安溪村支书率百人强拆居民房屋

福建安溪村支书率百人强拆居民房屋

  -海峡导报3月26日讯 (记者 宋军营 文/图)泉州安溪县城厢镇经岭村村民日前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村委会非法招商引资,强占土地、果园,强行推倒住人的民房,将100多亩土地转让50年,竟无任何部门审批和制止,有的村民至今没有得到合理补偿。

  未经审批强占村民土地

  据介绍,经岭村村民原来靠土地生活。2010年底,村委会将村民的基本农田、自留山、果园、宅基地、民房共100多亩的片区铲平,擅自招商引资,卖给两个老板50年,用于开发工业区。现在,两家洁具企业的厂房已经建好。村民上访至今,但问题仍没有解决。

  导报记者从安溪县国土资源局给村民的答复函中看到:“城厢镇经岭村于2007年11月2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一致表决同意,以农民集体土地入股引进企业投资,即每亩每年支付土地补偿金稻谷700市斤,折人民币800元为起点,并可按市价上浮调整。”经岭村于2010年12月分别与两家洁具企业签订了 《用地合同书》,一家73.8亩,另一家30亩。“但未经有关机关批准,就擅自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的做法,有悖于现行土地法律法规。”

  房子住的人被拖出来强拆

  村民陈成伟对导报记者说:“2010年11月19日,经岭村支书黄某,带着近百人,将我家人全部赶出家门,随后用大型挖掘机野蛮强拆。房子被铲平了,家具、日用品全部被埋压在下面……村书记还采取欺骗手段,骗走了我的土地使用证(房产证),至今还不归还。”

  陈成伟说:“我本人眼睛有残疾,妻子聋哑弱智,父亲的腿常年溃烂,母亲老迈,一家4口3人残疾,祖厝被拆时,都是被他们活活拖出来的,令我至今无家可归,租房栖身。” 打成骨折竟鉴定为轻微伤

  60多岁的村民陈玉彬反映:“去年10月3日,我去找开发商评理,开发商苏某序、苏某鹏指使他人对我拳打脚踢,导致当场昏迷、大小便失禁,肋骨骨折,在场村干部无人阻止。安溪县公安局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导报记者从安溪县公安局信访答复函上看到:对你被殴打一案,我局城厢派出所做了双方工作……公安机关力争早日将苏某序抓捕、传唤到案。

  导报记者向该所所长询问该案,他表示一定要处理嫌疑人,但找不到人。陈玉彬对导报记者说:“过年的时候,苏某序回来了,我向派出所报信,但他们还是抓不到人。”

  镇长称村民要价太高

  日前,导报记者在城厢镇经岭村看到,两家洁具公司的厂房、办公用房已经建成七八栋,厂区和空地都用带尖的铁栅栏整齐地围着,有的地方还在“扫尾”施工,但没有开始生产。城厢镇书记和镇长承认经岭村100多亩土地未批先征。他们对导报记者说,目前村民的工作很难做,他们要价太高,协调不下来。

  泉州市致一律师所的苏律师认为: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工业用地国家控制很严,项目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批文、拆迁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这些都要在征地前做好。

  “对于未批先征”,他说,《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土地管理法》第81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