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贩刘某事后也认识到错了。
记者 陶彬 实习生 姜永鑫/报道 赵禹/摄
本报讯 “执法人员告诉他6次让他不能在这里卖菜,他就是不走,还掏刀……”昨日下午,在长春市义和路上,朝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永昌执法大队在执法过程中,6次告知在路面推车卖菜的男子刘某离开,刘某竟然一赌气掏出随身的小刀相要挟。这一幕发生后,很多围观市民也开始谴责他这一过激行为。目前,执法人员已经将刘某的三轮车和货物暂扣带回队里做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
昨日下午2时许,在义和路上,朝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永昌执法大队巡逻时看见一名骑着三轮车卖菜的男子,执法人员并没有对其进行处罚,而是告知他路边不能卖菜,要求他尽快离开,随即执法人员到下一个路口检查。
然而当执法人员检查一圈回来时,男子还没有离开,执法人员先后6次告知男子离开,男子就是不走。
或许因为执法人员多次催促,男子情绪激动之余掏出了揣在口袋里的小刀威胁执法人员。下午2时30分,记者来到现场时,男子的情绪已稳定下来。执法人员正将男子的三轮车和菜装到执法车上。“这真不能怪人家***,他们前后说了他好几次,他就是不走,还掏刀。”市民王大爷说。
据永昌执法大队的王姓工作人员介绍说,当时他们正常工作,并多次告知男子离开。或许因为一位执法人员态度有些急,所以男子急了。“我们对他进行了说服教育,现在他已经稳定下来了。”
男子告诉记者,他姓刘,家住在附近,一直是走街串巷卖菜。刘某说,因为觉得当时与他说话的执法人员的态度不好,所以他才一时冲动掏出刀的。
下午2时35分,执法人员将刘某的车和菜运回大队进行进一步的处理。执法人员表示,事后刘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因为刘某是小商贩生活并不富裕,所以从人性的角度考虑,他们只会对他进行说服教育,并不会作太重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