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自己和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有关,货车司机赵斐(化名)在犹豫8个月后选择自首。尽管目前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是赵斐驾车撞人,但无论面对公诉人或者法官,他始终认为车祸是自己所为,目前此案正在昌平法院审理中。
路人身亡 司机逃逸
2011年3月4日夜,过路司机报警称,一男子趴在昌平区回南路南七家三岔路口西侧马路旁,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男子已经死亡。记者从现场照片上看到,男子看上去约50岁,身穿老式蓝色军大衣,背部有混乱的车辙印记,尸体双手弯曲在脖子两侧,呈半抱头状。警方没能找到任何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初步判断为男子被大型车辆撞死,肇事司机逃逸。尽管事后警方在现场附近张贴多份协查通报,但至今仍没有人来认领男子尸体,现场附近也没有目击者能够说明事发经过,一时间,这桩交通肇事案件成了个“无头案”。
然而,事发8个月后,一名自称是此次交通事故肇事司机的男子赵斐来到昌平区交通队,主动投案,承认“人是我撞的”。昌平法院昨天开庭审理了这起交通肇事案件。
有人认罪 律师不干
昨天上午,坐在法庭上的赵斐中等身材,庭审过程中,几乎没有抬过头。他的回答也十分简练,有时甚至只是一两个字,“是”、“承认”、“没有”。
当被要求描述事发经过时,赵斐语速缓慢,语气平淡,多次用到“感觉上”、“好像”这种不确定的词语。“当晚,我开车经过那个地方,当时对面来了辆车,开着大灯,晃得我什么都看不见”,“后来我就觉得车子好像蹭了个什么东西,感觉上还颠了一下。因为车子挺老的,平时也颤,所以我就没太在意,直接开走了。”
原本赵斐已自愿认罪,但其律师却提出不同意见。律师指出,首先,公诉机关提供的痕迹检验报告上写着:“不能确定死者身上的轮胎痕迹与赵斐驾驶的车辆轮胎花纹一致”,此外,证人证言也说当时车流量很大,并没有看到具体是哪辆车撞的。律师认为,目前整个案件中,除了赵斐本人的供述外,没有任何其他证据可以进行佐证,因此不能认定赵斐就是肇事司机。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晨报记者 何欣
实习生 刘利娜
■庭外追访
“我是第二天看到的协查通报,想到头天晚上我确实经过那地方,而且车子确实也颠了一下,我越想越觉得可能是我撞的。”庭审结束后,赵斐告诉记者,在确认“人是自己撞的”之后,他不动声色地从原单位辞职。“这事儿我跟谁都没说过,我以为时间长了就能忘了,谁知道时间越长,我越觉得那人就是我撞的。不管法律上证据怎么讲,我去自首纯粹是出于良心。”赵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