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因结算车费发生口角,黑车司机杨某涉嫌将乘客头部打伤。近日,杨某在丰台法院受审,辩称是乘客先打他。
现年24岁的杨某是北京市人,案发前开黑车拉活。检方指控,去年12月18日凌晨1时许,杨某在丰台区杜家坎附近,与陈某因结算车费发生口角,后杨某持铁管将陈某头部、面部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检方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杨某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杨某说,陈某上车前,双方已谈好价钱,但到了之后,陈某不给车钱,还打骂他,“我一生气,把他也打了。”杨某说,他打了陈某头部三四下,陈某的家人就出来了,并报警,他随后被警察带走。
对于杨某的辩解,陈某并不认可,他称自己当时喝多了,没有先动手打杨某。他当庭向杨某索赔5.3万余元。杨某表示会尽自己最大努力赔偿,并在庭审最后向陈某道歉,称自己一时冲动。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