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外装燃气管道被调侃为小偷架梯子(图)

2012/6/8 9:45:23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河南亚昌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李安民认为,犯罪嫌疑人借助燃气管道攀爬实施盗窃,燃气公司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燃气公司在楼外立面设置的管道是全体业主公共利益之需要,不走管线燃气无法进入千家万户。

架设在居民楼外的燃气管道 网友“二居室”供图

架设在居民楼外的燃气管道 网友“二居室”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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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曹杰记者张鸿飞

  网友“二居室”在大河社区网·洛阳频道发帖:

  洛阳定鼎路立交桥西南角(九都新村)近期燃气管道施工,目前多栋楼体外架设的管道如同竖梯,住户普遍反映这不就是给不法分子开通了一个攀爬入室的“绿色通道”?如此架设管道,住户的财产及人身安全何在?现在很多楼的防盗网已经安到了四楼。

  “二居室”也住在此楼,现在上楼老感觉走楼梯没有爬楼体外架设的管道竖梯快!列位看下有没有?有没有?!

  延伸采访

  【施工单位】

  燃气管道外挂乃无奈之举

  记者在网友“二居室”所住的小区,采访了燃气管道的施工人员。一位负责人称,燃气管道外挂在墙上,也是无奈之举。

  这位负责人说,新建小区的燃气管道都是预先铺设好的,主管线建在用户室内。但随着燃气的普及,这种清洁、便利的能源愈来愈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许多原先没有燃气管道的小区、居民提出了安装管道燃气的要求,燃气管道走室内显然不行。

  有居民问,那能否走在室外的墙角里呢?这位负责人说,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燃气管线走室外的墙角也不行,因为很多居民把墙角和阳台,甚至是窗台都利用了,有的安装了空调室外机,“在这种情况下,(燃气管道)只好像一架梯子一样竖立在楼外了,其实这样还增大了施工成本。”

  【律师说法】

  向燃气公司索赔被盗损失于法无据

  有居民提出,万一窃贼借助燃气管道攀爬至室内盗窃,失主是否可以主张燃气施工单位赔偿?

  河南亚昌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李安民认为,犯罪嫌疑人借助燃气管道攀爬实施盗窃,燃气公司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李安民说,燃气公司给小区安装供燃气设施,是根据小区业主生活需要和愿望,实施的带有公共利益性质的惠民工程。对于用户提到的“小偷”可能借助燃气管道攀爬入室盗窃的担忧,李安民表示理解,但对燃气公司应当承担责任的说法不敢苟同,因为从我国的现有法律法规找不到燃气公司对“小偷”入室盗窃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

  燃气公司在楼外立面设置的管道是全体业主公共利益之需要,不走管线燃气无法进入千家万户。打个比方,不设置楼梯楼上住户无法入户、不设置雨水管道雨水无法下泄是一样道理。不能怕小偷因此方便登楼就不设楼梯,怕他攀爬就不设雨水管道吧?!如若小偷借助管道去做违法甚至犯罪的事,司法机关可以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刑事诉讼法》去认定其行为并作出处理,受害人可以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