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疑心他人与妻子有染将对方5岁幼子锤杀

2012/6/27 11:33:58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因琐事纠纷,两年前,武威市凉州区黄羊镇二坝村一组38岁的男子赵岗将邻家5岁男童超超(化名)用铁锤敲打致死。鉴定结论出来后,被害人家属不服,凉州警方随后委托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进行二次鉴定,鉴定意见为:“辨认和控制能力减弱,限制刑事责任。

  本报武威讯(记者张永生) 因琐事纠纷,两年前,武威市凉州区黄羊镇二坝村一组38岁的男子赵岗将邻家5岁男童超超(化名)用铁锤敲打致死。案发后,因犯罪嫌疑人经凉州警方两次鉴定为“精神病患者”而一波三折。6月25日,记者从武威中院获悉,该院日前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岗无期徒刑。

  2010年3月30日,凉州区黄羊镇二坝村一组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凶杀案:村民赵岗闯入邻居徐新军家,拿起门口的铁锤,砸伤徐母的头部和右手后,又用铁锤将正在沙发上看电视的徐新军5岁的儿子超超头部连续击打七八下,致使孩子头颅骨凹陷碎裂,后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据了解,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开车回到了自己在武威购买的楼房,凉州警方于案发当晚11时许将其抓获归案。赵岗向警方如实供述了自己所犯的罪行。据赵岗交代:前几天晚上,他发现有人翻墙进入他家,虽然未看清来人的面貌,但怀疑和老婆有染。2010年3月29日下午,赵岗请徐新军帮忙为他家播种时,意外发现那晚翻墙进入他家的那个背影和徐新军的背影有几分相似,于是认定翻墙人就是徐新军,为泄私愤,赵岗杀害了徐新军5岁的儿子。

  然而,就在徐新军一家等待法律对赵岗的严惩时,案件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转折。据凉州警方介绍,2010年7月2日,警方按程序将赵岗向凉州区人民检察院及武威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同年8月3日,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补充侦查。其间,赵岗的辩护律师向警方提出对赵岗进行精神病鉴定的要求。按照警方的指定,赵岗在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做了司法精神病鉴定,鉴定结论是:“赵岗患有精神分裂症,在发病的幻觉状态下作案。”此结论意味着赵岗将逃脱刑事惩罚。

  鉴定结论出来后,被害人家属不服,凉州警方随后委托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进行二次鉴定,鉴定意见为:“辨认和控制能力减弱,限制刑事责任。”同年12月3日,凉州区公安局据此向武威市检察院移送诉讼案时,检方认为,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21条、122条之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凉州警方委托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作出的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案件再次被退回。凉州区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查证,赵岗确有吸毒的事实。

  武威中院一审认为,赵岗报复行凶致一死一伤,其明知吸毒会导致精神异常,却始终放纵自己,自愿吸食毒品,患精神障碍系自陷性吸毒行为所致。赵岗归案后能够清楚、稳定地供述报复杀人的动机、手段、打击对象、犯罪过程;作案后逃避侦查机关的追捕,能够准确指认作案现场,辨认作案工具,均能证明其作案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鉴于其在羁押期间主动检举他人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应当认定其有立功表现,可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岗无期徒刑,并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2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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