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陈莉 本报记者 涂明
本报讯 福清三山镇一村民因与妻子吵架,驾车在路上左右摇摆,被***制止后,竟故意撞击警车泄愤。近日,此人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去年12月13日上午10时许,严某驾驶小轿车载着家人从家里出发前往福清三山镇区,途中和妻子争吵起来。为了泄愤,他故意驾车在道路中间走起了S形。恰好当地派出所一辆警车经过,***示意严某停车,不料严某拒不配合。***见此情形,请求派出所支援。
第二辆警车赶到现场,停在严某车后,堵住他后路。严某见状,突然倒退,猛撞向警车车头,使车内两名***受伤。严某觉得还不解气,又踩下油门,撞向前方的警车。***强行打开车门,准备将严某带离小车,不料严某又用玻璃片划伤两名***。随后,***忍痛将其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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