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汽车喇叭将儿子吓哭刺死司机

2012/10/16 17:59:12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今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赵荣国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一案,赵荣国涉嫌持刀扎死他人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司机沙某按喇叭。在最后陈述阶段,赵荣国依然三番五次地说:“我真的没拿刀,手里就拿着菜,请法官明察。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今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赵荣国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一案,赵荣国涉嫌持刀扎死他人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司机沙某按喇叭。

  赵荣国今年39岁,他曾在1997年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据检方指控,赵荣国于2012年4月26日17时许,在房山区周口店镇新街村正街,因嫌货车司机沙长征按汽车喇叭将自己儿子吓哭,而与之发生争执,后赵荣国持随身携带的尖刀扎刺沙长征的朋友沙建新。沙建新被刺左腋下、贯通左肺下叶,刺破心脏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案发后,赵荣国主动投案,但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均不承认伤人事实。

  司机按喇叭,为何会引发如此大的事端?其实,赵荣国本人也是一名司机。案发当天,他开车带着妻子和儿子去新街村正街一个菜摊边上买菜。赵荣国说:“停好车后,他下车去买菜,听到有喇叭声,把我儿子吓得呜呜哭,我就拿着菜一边走一边骂,我也没明着骂谁,但司机下车就打我。”

  在赵荣国的当庭描述中,他完全是一个无辜者。他说:“我对公诉人的指控有意见,我根本没有带刀,我没有扎沙建新,也没有伤害他。我一直被他们追着打,沙长征拿着铁棍打我,沙建新拿着砖头砸我,我就是边躲边跑,后来我跑进一个胡同,然后翻墙,拦了辆出租车跑到派出所。”

  “你说从头到尾就是挨打,那你身上怎么没有伤呢?”公诉人质问。赵荣国回答:“他们想打我,但没打着我,我就一直躲。”而对于被害人身上的伤,赵荣国在回答公诉人问题时,坚持声称与己无关。

  然而,赵荣国万万没有想到,他妻子的证词对他不利。赵妻作证说,案发时,大卡车司机按喇叭把她儿子吓哭了,赵荣国一下就急了,拿着刀跑过去骂司机,后来司机和另一个男的去打赵荣国,赵荣国就跑了。赵妻说:“后来我丈夫给我打来电话,问那人伤的怎么样,我说人死了,是你扎的吗,他说是他扎的,并且说赔多少钱都行,让我找人把他捞出来。”

  对妻子的证词,赵荣国予以否认,他声称自己没有拿刀,而且去派出所前也没有机会与妻子通电话。不过,警方调取的通信记录显示,赵荣国的手机在案发后与其妻子和他人通过多次电话。警方调取的赵荣国身上的衣服上,也有死者的血迹。

  现场目击证人于某今年45岁,他作证说,案发时,沙长征开车在路口掉头时按了喇叭,这时候赵荣国从奥迪车上下来,拿着一把刀骂沙长征吓哭他孩子了。沙长征见状,也拿着一根铁棍下车了,而沙建新也去打赵荣国,结果被赵荣国扎了。

  公诉人表示,赵荣国虽然在案发后主动投案,但他始终不承认扎死他人的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公诉人认为,赵荣国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证据充分,事实清楚。鉴于其认罪态度恶劣,建议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能对被害人家属积极赔偿,可以酌情减轻处罚。赵荣国的辩护人则认为,赵荣国没有主观伤人心态,造成的严重结果也出乎他的预料,他当时拿刀伤人的心态主要是在被对方拿铁棍和砖块攻击时保护自己,量刑应考虑这一点。

  在最后陈述阶段,赵荣国依然三番五次地说:“我真的没拿刀,手里就拿着菜,请法官明察。”

  一中院今天未对此案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