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他人冒领信用卡欠款2万被法院划走

2012/10/23 10:54:09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法院同时还下达了报告财产令,要求黄先生在收到财产报告令三天之内,如实向法院报告判决以及执行通知书之前一年的财产状况。”  法院在对黄先生的银行账户查询时发现,黄先生在另外两家银行分别有两个账号,两个账号里的钱加起来有2.6万元,刚好可以用来偿还信用卡的欠款。

  家在奉新而人在南昌市生活的黄先生可真是比窦娥还冤,先是两个银行账户里共计两万多元的钱莫名不见了,然后是接到法院的电话,说他被人告了,而且在他缺席的情况下已经判决。

  钱就是被法院划走的。这是怎么一回事?22日,记者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莫名

  账户里的两万多元被法院划走了

  黄先生,今年34岁,老家是奉新的,到南昌来工作有十多年了。事情还得从今年4月27日的一个电话说起。那天,黄先生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说黄先生因为欠了银行两万多元没还,被银行告到法院。因为找不到黄先生本人,法院就缺席审判了,而且查到黄先生在银行有存款,就划走了。

  乍一听,黄先生急了,“我没找银行借过钱啊?钱怎么还被划走了?”惊讶之余,黄先生在电话里与对方争论起来,要法院将钱还给自己。对方说,希望黄先生到法院来一趟。如果调查清楚了,确实冤枉了黄先生,就把钱退还。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高新区法院执行局的周法官介绍,2010年12月,某银行高新支行工作人员来到法院,要求起诉银行的客户黄先生。原来,2010年2月,黄先生向银行申请透支额度为2.6万元的信用卡。

  今年10月22日,记者在该银行看到了这份申请表,表上写着黄先生的工作单位为江西某医药有限公司,个人年收入为7万元,而家庭人均年收入4万元,还有没有贷款的房子,登记的住址是解放西路。下面显示还有一个联系人为胡某,且注明胡某与黄先生为亲戚关系。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该卡至2010年5月份已透支2.5万余元。银行多次拨打申请表上留下的联系电话,显示已停机。由于找不到当事人黄先生,最后银行选择到法院起诉。

  立案后,法院按照程序送达传票,但是没有下落。于是在2011年6月作出了缺席审判。法院认为,黄先生在使用涉案信用卡时,透支25849.08元未还,银行提供了信用卡申请表、涉案信用卡的交易历史记录为证,黄先生未按银行要求的到期还款日之前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于是判决黄先生偿还银行本金并承担利息。

  好险

  法院强制执行钱差点给了银行

  在找不到黄先生的情况下,银行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而法院也按照程序,先是下达执行通知书,要求提供黄先生的银行开户、户名、存款金额,动产不动产(房产、存折、电器、首饰)等。

  法院同时还下达了报告财产令,要求黄先生在收到财产报告令三天之内,如实向法院报告判决以及执行通知书之前一年的财产状况。2012年4月1日,法院又通过媒体发布公告。但法院的这些动作并没有让黄先生浮出水面。对此,黄先生事后告诉记者,“法院的传票和执行通知书我都没有收到。因为当时办信用卡申请表上所留的电话和地址都是不是我本人的。”

  法院在对黄先生的银行账户查询时发现,黄先生在另外两家银行分别有两个账号,两个账号里的钱加起来有2.6万元,刚好可以用来偿还信用卡的欠款。此时,银行的工作人员多次向法院提出,希望能够将黄先生的钱给银行。周法官告诉记者,“考虑到黄先生在银行还有存款,这说明他不会是下落不明。再说,钱一旦给了银行,再要拿回来,要费周折。”于是周法官和银行的工作人员一起开始寻找黄先生。几经辗转,终于查询到了黄先生的电话,法官也联系上了他。

  轻松

  笔迹鉴定还当事人清白

  “上面的家庭地址和手机号码都不是我的,那个什么医药公司也不是我的单位,那个联系人胡某更不是我的亲戚,签名也不是我的,唯一是我的就是那个身份证复印件。”尽管事情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但谈起此事,黄先生情绪依旧激动。由于事情还没有调查清楚,黄先生的钱只好被暂时存放在法院的账户里。

  经过沟通,最后银行同意对黄先生信用卡申请表上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为了保证笔迹的真实性,法院还到黄先生曾经的单位调取其签名。经专业部门鉴定,申请表上的签名确实不是黄先生的签名。为此,银行向法院提出撤销强制执行的申请,法院之后将钱还给了黄先生。

  焦点

  到底是谁冒领了信用卡?

  到今年9月份,这起案子在法院全部了结。银行撤销强制执行的申请后,立即报了警。令法院和黄先生困惑的是,到底是谁用了黄先生的身份证去申办信用卡?

  思前想后,黄先生终于记起来了。他曾在玩游戏时,认识一个老乡叫万某,两个人经常在一起吃饭。2010年,黄先生在财富广场申办一张信用卡,当时没有给银行的工作人员身份证。后来,万某说自己也要到那里办一张信用卡,在这种情况下,黄先生就委托万某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带给银行的工作人员。当时,黄先生也没多想,之后他感觉万某为人不牢靠,也就慢慢疏远了,而这件事也就忘掉了。

  目前,南昌高新区警方已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释疑

  身份证丢失后被冒用,当事人要不要担责

  市民:现在身份证遗失后补办,公安机关不再要求当事人登报声明,而身份证丢失后被人捡到冒用,自己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高新区法院法官:身份证被冒用,当事人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身份证被冒用,当事人即使被冤枉,但在证据缺乏的情况下,法院还是要判其承担责任。另外,目前,人员流动性很大,很多人实际住址与身份证登记住址不一样,联系方式也经常变更。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人身份证被冒用,而当事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可能还蒙在鼓里,给自己的工作生活带来较大影响。

  提醒

  身份证复印件上尽可能注明用途

  求职、办理银行卡等等,都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怎样才能降低身份证被冒用的可能?律师建议,市民在需要对外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尽可能在复印件上注明其用途以及时间,使得别人无法用于他处。

  相关新闻

  证据不全别人打电话她买单

  黄先生虽然虚惊一场,但是最后通过笔迹鉴定还了自己一个清白。而市民骆小姐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几年前,骆小姐接到通讯部门的话费催交单,说她办理了一张手机卡,话费欠了60多元,但滞纳金有600多元。通过电话清单,骆小姐发现,这些电话都是从南昌市拨打出去的,也就是机主在南昌市使用这一电话,但是此时,她还在武汉读书。于是,她向催缴人员提供了自己不在南昌的证据,但工作人员反问:你不在南昌,怎么就不可以申办手机卡给自己的朋友使用?

  骆小姐告诉记者,当时,工作人员没有给自己提供申请表,而自己也没有往笔迹鉴定这方面想。最后经过协商,她将话费缴清了,滞纳金就免除了。事后,通过那个电话入网的时间,她想起来,自己曾经在买手机时,在手机店提供了身份证,办理了一张手机卡,而她的个人信息可能就是通过手机店泄露出去的。

  ■周丽华、记者王剑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