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本身是很传统的,农家的姑娘,穿着保守,言谈矜持,可自从到城里溜达一圈后,交了一类莉莉,娟娟之类的闺蜜后,整个人就变了。当和我恋爱时,她已经完成了被改造的第一步。说话飚脏字,有点夜妹儿范儿。我告诉她,女生要有个女生样儿,文明点,最起码那些个不雅的字眼,尽量不用或少用,会给人留下一个坏印象的。她不在乎,还一连连反问我,咋了?不喜欢啊?那拉倒呗……
当和我爱到中途,渐趋热恋之际,她似乎已经走完了所有的步骤,变得连我都有点陌生了。我下班,她在发廊里做指甲,我看着那些打了指甲油,油光绿绿的指甲,有点心疼,“这种东西,用的多了,会有腐蚀,对皮肤不好。”何况,她用的都是劣质的。她抬起头,你管我?说着,还把另一只刚做完美甲的手在我眼前一圈的炫耀,好看不?我上班,她仍没有从发廊出来,她在做头发。我看着彼时的她,正坐在一边,好整以暇的翻看着二手的时尚杂志中那些不伦不类的奇葩发型,兴趣盎然,还频频点头,点赞。气不过,走过去,把杂志摔到地上,怒吼,回家。她站起来,你神经病吧,你。我,我,我哑口无声,被她堵得愣是半个字眼都吐不出来,睁大眼,对她一字一顿的说,换了轻柔的语气,宝贝儿,咱回家,好吗?
她十分不屑地摔了杂志,拍拍屁股,对发廊的老板娘说,“下次啊,这,是我男朋友,整个一大难缠。”我跟了上去,走在她后面,“别生气了,我不是故意的,你说你整天整这些没用的,干啥?”她没有接话,“你不是要上班吗?”我掏出手机,看了看上面的时间,“咦,不好,要迟到了。锅里给你的盖着的米饭和菜,热热先凑合吃,晚上回来,带你去吃火锅。”上班的时间,一直在走神,精神抛锚,不在状态,我一直在怀念曾经那个单纯的女孩,现在的她怎么了,三天两头就要换发型尝尝新鲜儿,还以为自己是三岁小孩。也许是我太守旧了,城里的女孩不都这样吗,为什么只允别人这样那样,她就不可以。思来想去,谁让她是我女友哪,如果不是,我才懒得管呐。就这样,熬到了下班,从来没有这么翘首以盼过,时间过的快点,再快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