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的春天,我特别想谈恋爱。于是,做了一些努力,去认识男孩子。比如,去腾讯实习。但因为能力不济,没有赢得留下来的机会。黯然离开时,没勇气向男孩子们告别。他们挺帅,每天中午去西电后街吃马家面,周末去秦岭徒步时,会帮女生拿包。那个春天我觉得再不恋爱就老了。师范大学里男女比例失调,于是我把目光投向了西电。混他们的bbs,成功认识前男友。每天都能看到樱花,觉得世界上最美的花就是樱花。麦田绿的可爱,空气里有不知名的香味。心里想:是我,在谈恋爱了!
像虔诚的佛教徒拜菩萨一样,对我的恋爱顶礼膜拜。顺带着,看我的恋爱对象都觉得神圣。他怎么那么好,会仔细听我做的网络电台,会看我在博客里写的每个字,会记下我的喜好,会为我们没有共同语言担忧,会在想我的时候,突然出现。抱着我在麦田转圈圈,说天啊,你这么好怎么会和我在一起。现在写下这些话时,我放佛又看到了樱花。我迟迟不肯忘记,也不想提起以后。因为我们曾经煞笔呵呵的,没有原因的,疯狂迷恋对方。爱上一个陌生人,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现在不是很流行吗?可是,姐,我在2008年春天就经历过了。我们都是吃货,都爱臭美,都很穷,都喜欢逛街。虽然穷这个客观存在,让我们没有太多发挥余地,但不管怎么着,有他在啊。
时间到了2009年春天,仅仅一年,我们的关系到哪一步呢?就是我控制自己不去打扰他,一遍遍看几百页的qq聊天记录,对他小心翼翼的讲述差点被骗到东莞去传销的事情,对他说我多么爱你,我有信心在毕业之后和你在一起。等等许多话,对此他的回复通通是:哦。整个人都麻木了,只有心很活跃。看到一起吃过的东西,一起逛过的街,就像有一个大锤迎着胸口猛然一击,痛上来,喘不过气,觉得分分钟要灭绝,只能蹲下来,眼泪猛掉,用尽力气也控制不了。后来我就移情别恋了。用差不多和他一样闪恋的速度和别的男孩在一起,住我租的小公寓,养猫,炖汤喝,给他和他的基友们做菜,和他们打麻将。过的花团锦簇。有时候那种痛感袭来,毫无征兆,我就只好哭一场。因为除此之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