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小三被打谁负责  原配侮辱小三要负刑事责任

2015/11/6 16:56:24 作者:O2-huang… 来源:女物情感网
近年来,原配当街殴打、泼油漆、扒衣服侮辱第三者的事件频频见诸于报端、网络,产生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实,暴力事件发生在街面,就不是家务事那么简单,也不止……

近年来,原配当街殴打、泼油漆、扒衣服侮辱第三者的事件频频见诸于报端、网络,产生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实,暴力事件发生在街面,就不是家务事那么简单,也不止于道德层面。按照《刑法》规定,这种在公众场合侵害女性人身权益的行为,已犯了猥亵、侮辱妇女罪,应该遭到法律的制裁。即使情节轻微,司法机关不主动追究,受侵害的女性也可以“侮辱罪”提起自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1.
原配怀恨捅死第三者
家住福建南平市延平区的林梅(化名)知道丈夫和秋菊有婚外情,但长期以来都在默默忍受。2011年,林梅和丈夫闹离婚,丈夫不同意,林梅恨秋菊破坏了她的家庭,2013年5月,林梅做了一个惊人的决定,要和秋菊一起死。5月10日,林梅用事前准备好的水果刀杀害了秋菊。法院审理认为,林梅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情节恶劣,应从重处罚,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及秋菊也有过错,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核,核准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林梅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44.6万余元。
案例2.
女子暴力捉“小三”被拘留

今年30岁的西宁女子杨某因怀疑丈夫与单位女同事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多次前往丈夫所在单位闹事。今年8月25日19时,在打听到受害人值夜班的消息后,杨某便纠集女友马某等多名社会闲散人员,闯入受害人所在值班室内对其进行殴打,致受害人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青农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往现场将违法嫌疑人杨某及马某等人控制。今年10月,经多方调查取证后,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分别对违法人员杨某和马某给予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和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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