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原配当街殴打、泼油漆、扒衣服侮辱第三者的事件频频见诸于报端、网络,产生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实,暴力事件发生在街面,就不是家务事那么简单,也不止……
主持人:婚姻中的第三者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宋小方:我国《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因第三者介入导致的离婚案件中,第三者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对于无过错方能否像第三者主张损害赔偿也没有相应的规定。《刑法》规定了重婚罪和破坏军婚罪。其中,《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259条第1款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破坏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侵害了原配的合法权益,侵权人不仅应承担上述刑事责任,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侯思霞:在这里需要明确一点,姘居、通奸不等于是重婚罪。姘居和通奸的行为均不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难以构成重婚罪,只是一种应受到社会舆论谴责的不道德行为。
主持人:原配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呢?
宋小方:事情如果发生,切勿考虑暴力手段解决问题,应冷静分析第三者插足的原因。如果是因为丈夫受到第三者诱惑一时误入歧途,原配可以通过沟通、挽留的方式,与丈夫继续共同生活。如果丈夫心意已决,无法回心转意,婚姻确无维系的必要,二人可以通过协商或以诉讼的方式离婚。
在离婚诉讼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配偶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是法院裁判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同时,离婚时,原配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当然,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根据民事诉讼举证规则,原配需要向法院提交配偶在外同居的证据。实践中,对于此类证据的收集难度很大,当事人认为的客观事实到法院可能会因为证据不足或者是证据不符合要求而被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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