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肖昌在小区游泳池游泳时意外摔伤颈椎,下半身瘫痪,健康、幸福、前途一夜之间全没了。为此,他跟物管公司打起官司,要求赔偿100多万元。近日,法院一审判决物管公司承担20%的责任,赔偿21.6万余元。
肖昌和物管公司都对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
小区游泳池里意外摔伤
肖昌生于1970年,生物化学博士。2006年,他调到西南大学工作,当年成为副教授。2007年,他家入住北碚某小区。
“那是一个黑色的日子,我的人生从天堂到了地狱。”昨日,躺在北碚区中医院病床上的肖昌讲述,2008年7月9日7时许,由于天气太热,他与妻子带着12岁的女儿到小区游泳池游泳。
购票进入游泳池后,女儿玩得很开心。肖昌说,浅水区有几个孩子在跳水,见他们的姿势不对,他便上岸去给他们讲解。就在讲解过程中,意外发生———他不慎滑倒跌落水中触及地面,头部流出很多血,下身失去知觉。
旁边的女儿发现爸爸的意外后,拼命向岸上的妈妈呼救。
胸口以下完全没有知觉
经市第九人民医院急救,肖昌颈6椎体暴裂性骨折,命虽保住了,但他胸口以下全无知觉。
3天后,肖昌转入重医附一院。由于刚毕业两年,又买了房子,家人东拼西凑才凑足了手术费。
当年7月16日,医院给肖昌做了手术。遗憾的是,手术后的他仍然没有知觉。“我连吐一口痰的能力都没有。”肖昌说,因为腹部没有知觉,他吐痰得靠几个人用力推他腹部才行,一晚上推10多次,他才会感觉好受点。
在重医附一院住了4个月院后,为了方便家人就近照顾,肖昌转入北碚区中医院。
起诉物管索赔140万元
肖昌称,事发时,游泳池没有应该配备的工作人员,且岸边湿滑,他认为物管公司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对他的事故负责。去年,肖昌将小区物管———重庆海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索赔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40多万元。
去年11月,经重庆市法医学会鉴定,肖昌的颈椎损伤属1级伤残。
该案一审开庭时,肖昌坐着轮椅出庭。海宇物业公司称,肖昌是自己跳入浅水区摔伤的,而他们在游泳池边立有“严禁跳水”警示牌。肖昌受伤后,他们还积极打120施救,已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
法院判物管承担20%责任
肖昌到底是滑倒坠水还是跳水受的伤?司法鉴定书上没有明确的结论。一审开庭时,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称肖昌受伤是正面入水、头顶部触地,而正常情况下滑倒不会导致头顶部受伤。
一审法院认为,从科学上讲,不排除在特定的情况、特定的姿势、特定的条件下,肖昌滑倒受伤,不过按照民事证明高度盖然性的原则,法院最后认定肖昌是跳水受伤。
此外,法院查明事发时该游泳池底个别地方地砖缺损。庭审中,该物管公司没有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他们的游泳池有合格的救生人员和医护人员,且现有证据表明管理较为松懈和混乱,因此法院认为物管公司对于肖昌的损害后果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20%的责任。由于经鉴定肖昌的损失共为108万余元,遂判决物管公司赔偿21.6万余元。
原被告双方均提起上诉
一审判决后,肖昌和物管公司都提起了上诉。昨日,海宇物管公司总经理高荣江接受采访时说,对于肖昌的意外他也很同情和遗憾,不过公司已尽到相应的安全管理义务,不应该承担责任。
“一个成年人怎么会在1.1米的浅水区跳水呢?”肖昌的代理律师冷剑丽称,没有证据证明肖昌是主动跳水,物管公司应当负全责。
目前,二审还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