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羊城晚报》报道:在高速公路上,如果车辆需要加油,司机首先想到的就是高速公路服务区。然而,现在在全长122.8公里的广深高速公路上,竟没有一个可以使用的服务区。近日,广州车主赵绍华因在广深高速途中无油可加而深夜熄火,最后被迫呼援拖车。恼火万分的他一纸诉状将广深高速告上法庭,要求高速方退还一半的通行费并赔偿拖车费合计325元。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7月29日受理了此案,近期将择日开审此案。
7月21日,广州车主赵绍华自驾车经广深高速公路到深圳,办完事后,于当晚10时许再经广深高速公路返回广州。开行约1/3路程距广州约有近80公里时,赵绍华发现汽油所剩不多,于是他将车开到该高速公路上原来唯一的新联加油站,不料却发现此加油站早已不再营业,甚至连加油机都已拆光。
因对路途不熟悉,也不知道哪里有加油站,赵绍华只能寄望于车内仅剩的一点汽油,并以最省油的速度(90公里/小时)匀速行驶。但不幸的是,在离广深高速广氮出口尚有两公里多时,汽油耗尽。万般无奈之下,赵绍华只得拨打122叫来拖车,将车辆拖至广氮出口加油站,广深珠高速公路广州路政所收取其拖车费用290元。经此一番折腾,赵绍华回到家时,已经是7月22日凌晨1时许。
气愤之下,作为执业律师的赵绍华迅速查询了相关法律条例,然后一纸诉状将广深高速的管理方——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并要求该公司退回一半通行费35元,同时赔偿拖车费290元。
赵绍华在起诉书中这样陈述自己状告广深高速的理由: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国家标准是平均50公里一个综合服务区、15到25公里一个停车区。根据高速公路工程设计的相关行业标准,应该不少于每60公里设置一处服务站。然而,作为全长122.8公里的广深高速公路上原有的新联加油站早在去年就不再经营。赵绍华认为,广深高速没有提供应有的服务,这与一条高速公路的基本构成是不相符的,理应降价。
8月2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虎门的广深高速营运管理中心要求采访,工作人员表示要请示相关领导。但直至记者发稿,广深高速方面都无任何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