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要求法院禁止妻子在距其单位200米内活动

2010/10/11 23:41:13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从2001年起,因陈某怀疑丈夫袁某在外有外遇,双方多次发生争执,陈某多次用酒瓶、茶杯等物砸伤袁某。据法官介绍,法院接到的一般是女性状告男性家庭暴力的案件,像袁某这种状告妻子家庭暴力的案件是少之又少的。

  “她长期对我实施家庭暴力,我坚决要离婚!还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丈夫袁某坚决地对法官说。

  “他经常喝酒,喝了酒就动手打人,我是出于防卫才还手的!我同意离婚,但要求分割财产。”妻子陈某针锋相对。近日,这宗离婚案件在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官的努力下得到圆满解决。

  夫妻之间矛盾加剧挥刀相向

  丈夫袁某(37岁)与妻子陈某(31岁)十几年前在东莞打工相识、相恋,并踏入婚姻殿堂。婚后,生活虽然不富裕,但小两口日子也过得平淡幸福,并育有一子。后来,丈夫袁某做了建筑包工头,且生意越做越大,但双方之间的矛盾也随之加剧。

  从2001年起,因陈某怀疑丈夫袁某在外有外遇,双方多次发生争执,陈某多次用酒瓶、茶杯等物砸伤袁某。

  在2010年8月的一次争执中,陈某用刀砍伤袁某的手臂,致伤口缝了二十多针。至此二人的婚姻也似乎走到了尽头。

  上个月,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无效后,袁某以妻子陈某多次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陈某离婚。立案时,原告袁某通过律师向法院表示被告陈某多次限制其人身自由,要求法院尽快处理,并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要求法院禁止被告骚扰、跟踪原告,禁止被告以锁门方式限制原告人身自由,禁止被告在距离原告住所、工作场所200米内活动。

  离婚后丈夫夫补偿妻子50万

  收到起诉材料后,承办法官就意识到,这起看似寻常的婚姻家庭案件,就像个定时炸弹,双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随时受到威胁,于是决定在立案前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前不久调解室内,承办法官看到原告脸颊、头皮、手臂上有刺伤、刀伤,被告双臂上、小腿上也有明显的淤青,法官先分别向原被告双方了解他们的感情基础、家庭环境、工作情况、子女情况、矛盾症结所在以及原告所诉称的家庭暴力等情形。被告袁某称原告在外有几百万元工程应收款,担心原告收了工程款后擅自进行转移才跟踪原告、把原告锁在家里。

  虽然双方的陈述有些出入,但二人已基本达成离婚的意愿,原告表示愿意抚养孩子并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方面,双方出现了较大的争执。为避免发生双方争吵的场面,法官为双方提供了几个可行的调解建议,几个回合下来,最终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原告同意补偿被告50万元。

  法官感言

  家庭暴力举证有点难

  古语称,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件离婚案着时让主审法官头痛。

  据法官介绍,法院接到的一般是女性状告男性家庭暴力的案件,像袁某这种状告妻子家庭暴力的案件是少之又少的。

  其实在现实社会中,男性在家庭生活中也经常会遇到家庭暴力事件,特别是类似精神伤害的“软暴力”。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家庭暴力的立法较少,法院在处理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时会遇到一些实践难题,特别是家庭暴力行为如何认定,当事人如何举证,以及离婚诉讼中法院如何为当事人提供人身保护等问题,值得引起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