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青法宣 龚晓明 记者王了) 付某是一名高速公路维护人员,去年8月19日,他在成渝高速路上作业时,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幸好公司为他购买了25万元的意外保险。家属索赔时却遭到保险公司拒绝,理由是:付某投保时没有告知他的工种是高速公路维护人员,是高风险职业,会影响保险人是否决定承保。双方最后闹上法院。
青羊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提供的投保单投保人告知一栏中,总共设置了10个问题,但没有涉及到询问被保险人工种的问题。因此,保险公司应支付25万元保险金。
一审判决后,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成都中院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