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郭文君 通讯员/刘适强 张旭岑) 虽然老话说“棒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材”,但教育方法不当,体罚手段太极端,却会使孩子自暴自弃,甚至酿成惨案。近日,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了一宗家长体罚养子致死的特殊案件,被告人林某开、郑某英夫妇二人被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11年。
2009年3月,林某开夫妇收养了4岁的林某豪为养子,因林某豪不听管教,林某开夫妇经常持藤条、拖鞋等工具对林某豪进行体罚。2010年2月3日3时许,林博开夫妇发现林某豪尿床,就用木板殴打不肯认错的林某豪,又用绳子将他的双手捆绑,吊在屋顶长达5小时。8时许,林某开夫妇外出工作回到出租屋将林某豪松绑,因林某豪仍不认错,二人再次将林某豪吊起用木板毒打。11时许,林某开夫妇发现林某豪的表情异常,遂将林某豪松绑并送医院抢救,林在送医院途中死亡。经法医鉴定,林某豪符合被他人用钝器多次打击全身致全身大面积皮下出血、肌肉挫伤引起创伤性休克死亡。
办案检察官以此案提醒各位父母,在教育儿女时要注意:一是学习和更新教育儿女的科学方法;二是注意与孩子的沟通,在教育时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三是在言行举止方面做表率作用,进行积极引导孩子养成良好习惯;四是适当降低对孩子的期望值,因材施教,切勿揠苗助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