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 (通讯员 冯筏 冯建 记者 王博)同居男友手头拮据,遂心生歪念,打起女友家里首饰的主意,女友发现自家被盗后马上报警,而后发现窃贼居然是自己的男友,于是想撤案不再追究,可男友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昨日,奉化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男友王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王某,今年37岁,鄞州人,无业。2008年,他在奉化某棋牌室认识了42岁的离异女子应某。两人很谈得来,一来二去便成了朋友,还在鄞州区租房同居。由于没有固定收入,维持不了正常生活开销,“创收”成了王某的首要目标。去年9月,王某身无分文,就寻思着要应某出点钱贴补家用,但遭到拒绝,理由是她自己这阵子也没钱。
王某冥思苦想,突然想到他曾经去过应某的奉化老家,还在应某家里看到过一堆首饰。“应某和我一起住了那么久,花了我那么多钱,这回让她拿点钱出来用用也说得过去吧。”王某便打起了应某家里首饰的主意。
今年9月,他趁应某熟睡之机,盗走了她奉化老家大门的钥匙。两天后,他悄悄赶到奉化从应某家偷走了项链、戒指、手表等物品,典当了4000多元。
王某偷走钥匙一周后,应某回奉化老家取衣服,发现首饰不见了,连忙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让应某觉得奇怪的是,她的房间根本没有被撬动、翻动的迹象,她寻思着肯定是熟人所为。再三追问下,王某承认了盗窃之事。想着两人平日关系不错,还同居在一起,应某第二天赶忙到派出所,说东西找回来了,想撤案不再追究。
尽管女友原谅了自己,王某仍旧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昨日,奉化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遂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