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丽娜)10岁男童小亮(化名)在划邻居车后竟模仿“古代好汉”在车后轮上留下自己的名字,被车主起诉。昨天记者获悉,大兴法院考虑到小亮家境贫寒,判决其父在一次性支付1500元后,按“分期付款”方式每月支付200元。
陈先生起诉称,今年5月4日下午,邻居家的男童小亮在小区玩耍时将其轿车划伤,造成车身、前门、机器盖等部位有划痕。在车后轮上,10岁的小亮还留下了自己的名字。陈先生称,事发后他找到小亮的父亲,对方同意赔偿4000元,按月支付300元,直到还清为止。但对方一直未履约,陈先生遂起诉至法院。庭审时,小亮父亲称,家里经济本已困难,还有两个病人,每月全靠低保维持生活,因此每月300元的赔偿款拿不出来。法官上门调查后,发现小亮家经济确实十分困难。法院因此判决小亮父亲先一次性支付判决之日前其未履约的1500元,剩余的赔偿款按月支付,每月支付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