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已是一片废墟。记者 肖敏 摄
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 肖敏
一夜之间,襄城区东门附近的怡和苑二期项目工地上,一栋两层高的居民楼突然变成废墟。
拆迁补偿没谈拢,房屋突遭强拆,更让房主感到气愤的是,事发后,各方均不承认是自己所为,难道是房屋自己倒塌了?
一夜之间房屋被强拆
昨日上午,市民林女士向本报反映,在她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家一栋两层高的楼房,一夜之间被人强行拆除。
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襄城东门附近的四季青居委会二组,在居民的指引下,记者看到,林女士的居民楼处于怡和苑二期项目工地,但已是一片废墟。
附近居民赵先生说,昨日凌晨1时30分许,他正在熟睡中,突然被外面的轰隆声吵醒,起初以为是工地夜间施工,他并没有放在心上,大约1个小时后,外面才渐渐安静下来。
“昨天还是一栋完整的楼房,转眼间被夷为平地。”林女士对此气愤不已。
林女士说,昨日清早,她突然接到邻居电话,称她家的楼房被人拆了,起初她还不相信,赶过来时才发现楼房确实没了。
林女士说,因楼房在拆迁范围内,今年6月份,他们已将屋内的物品搬空,一大家子10多口人,有的租住在外面,有的住在樊城的老房子里,如果当时屋内有人,后果不堪设想。
补偿协议未谈拢
记者来到被拆楼房附近,地面上布满了错综复杂的轮胎印,楼房已完全垮塌,废砖块、预制板堆叠在一起。
林女士告诉记者,附近住有30多户居民,今年年初,中房集团发函通知他们,该处将建成小区,已被划为拆迁区域。
随后,市房屋拆迁事务处找到他们,对拆迁补偿进行协商,20多户居民达成补偿协议相继搬走,房屋被陆续拆除。
林女士说,对方开出的补偿条件为:按照一比一的原则,在原地给他们调换等面积的商品房。
她认为,等面积补偿不合理,他们希望能按照1:1.5的比例来赔偿,但对方没有同意。随后,拆迁协议被搁置下来。
记者了解到,除林女士外,该处还有6户居民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协议。
拆迁户们普遍反映,市房屋拆迁事务处提出的调换原则,他们感到不满意,所以才不愿意搬走。
谁强拆了我的房子?
林女士说,被强拆的房屋原本有3层,今年7月,拆迁方突然派来几名工人,将房屋第三层拆掉一大半,他们闻讯赶来,对方才停止拆迁。
刘先生临街开了一个影碟出租屋,也在此次被拆迁之列,该出租屋背面就是林女士家的楼房。
刘先生说,昨日凌晨,强拆殃及到他家的门面房,后墙墙面被震开一条裂缝,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前段时间,我每晚都在门面房守夜,昨晚因为天冷,便回家休息,要不然还真能抓到这群肇事者。”刘先生惋惜地说。
林女士说,她拨打市房屋拆迁事务处一名负责人的电话,但无人接听。
无奈之下,林女士只好报警求助。目前,昭明派出所正在调查此事。
强行拆房是违规行为
根据林女士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上市房屋拆迁事务处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称,他们只负责与拆迁户协商补偿事宜,目前还有几户没有谈拢,对于林女士家的房屋突然被拆,他们并不知情,也不是他们所为。
昨日下午4时30分许,记者来到闸口路上的中房集团襄樊分公司直属二公司怡和苑二期项目部办公室,但大门紧锁。
随后,记者辗转联系上开发商——和驰房地产公司的一名负责人,该负责人称,怡和苑二期项目是他们和中房集团襄樊分公司直属二公司联合开发,房屋也不是他们强拆的。
对此,市房管局拆迁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未与拆迁户达成补偿协议前,强行拆房,属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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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行政强制拆迁将被取消,须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违反本条例规定,采取暴力、胁迫以及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